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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行具采购(二次)更正公告(2023-JL03-W1110)

我部于2024年04月01日 发布了2023-JL03-W1110携行具采购(二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明确采购文件要求

更正内容:


原内容:商务评审标准表中“企业规模”第四项评审项:以报价供应商上一年度(2023年)缴纳社保人数排序,最高值得2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最低得0分。提供上一年度2022年)1-12月份社保机构出具的交费人数单据和银行转帐单,不清晰或资料不全的不得记为有效人数。军队和国家事业单位可提供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

更正后内容:商务评审标准表中“企业规模”第四项评审项:以报价供应商上一年度(2023年)缴纳社保人数排序,最高值得2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最低得0分。提供上一年度2023年)1-12月份社保机构出具的交费人数单据和银行转帐单,不清晰或资料不全的不得记为有效人数。军队和国家事业单位可提供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2024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