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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修编丹江口市城区供水专项规划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修编丹江口市城区供水专项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江口市丹江大道电信大楼12楼(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CZB-2024001
  2. 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81-2024-00270
  3. 项目名称:修编丹江口市城区供水专项规划
  4. 采购方式:
  5. 预算金额:20(万元)
  6. 最高限价:20(万元)
  7. 采购需求:完成修编丹江口市城区供水专项规划服务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8.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和丹江口市财政局、丹江口市审批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丹财采发[2022]9号)文件要求,(1)本项目需落实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落实政府采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2)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包含网上商城采购的服务类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近三年应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的信息截图为准);
    (4)符合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丹江口市丹江大道电信大楼12楼(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3. 方式:现场获取
  4.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始时间:2024年04月29日14点30分
  2.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15点00分
  3. 地点:丹江口市丹江大道电信大楼12楼(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五、开启

  1. 时间:2024年04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丹江口市丹江大道电信大楼12楼(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合同信用融资
(1)相关政策: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http://czt.hubei.gov.cn/bmdt/ztzl/yhzfcgyshj/gzdt/202112/t20211208_3903373.shtml
(2)融资产品: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2、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上(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本次采购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江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丹江口市均州一路49号
    联系方式:159 7257 312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丹江口市丹江大道电信大楼12楼
    联系方式:155 8696 3687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女士
    电话:155 8696 3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