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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鞍山市杨柳河、运粮河、南沙河市控监测断面和监测点位水质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2024年鞍山市杨柳河、运粮河、南沙河市控监测断面和监测点位水质检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领取或网络领取(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308732757@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提交报名资料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合格后方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HCG2024070

项目名称:2024年鞍山市杨柳河、运粮河、南沙河市控监测断面和监测点位水质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07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07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每月对杨柳河、南沙河、运粮河10个市控断面和羊耳峪垃圾场渗滤液排口等5个重点监控点位,总计15个监测点位进行例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2)融合国家、省、市考河流断面的COD、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的监测结果对全市各县(市)、区河流水质综合指数进行月排名统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8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至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领取或网络领取(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308732757@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提交报名资料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合格后方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1号江苏大厦(江苏商会)4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1号江苏大厦(江苏商会)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55号        

联系方式:黄磊0412-5234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1号江苏大厦(江苏商会)4层            

联系方式:张昊崧0412-2912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昊崧

电 话:  0412-2912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