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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乌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111-JZCG-C2024-00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乌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4-0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报价说明:供应商应根据《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规【20234号)以及《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号)、《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补充通知》(宁金管【202128号文件要求,投标报价中的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490/月)、社会保险(4494/月×24.7%=1110/月)以及公积金(2490×5%=124.5/月),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现更正为:供应商应根据《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规【2023】4号)、《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号)以及《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补充通知》(宁金管【2021】28号等文件要求,投标报价中的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490元/月)、社会保险(4494元/月×24.7%=1110元/月)以及公积金单位计提费用为(2490元/月×5%=124.5元/月),公积金个人计提费用为(2490元/月×5%=124.5元/月),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特别说明:项目中保洁人员男、女不限。

原开标时间:2024年4月22日9:30

现更正为:2024年4月30日9:30

更正日期:

2024-04-1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桥林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浦乌路

联系人:刘佳琳

联系电话:18913009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

联系人:江启昌

联系电话:025-69659050

3.项目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桥林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办事处财政所

联系人:刘佳琳

联系电话:18913009092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乌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