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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中转楼整治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2024-JLNTYB-G1002)(第1包)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编号:某单位中转楼整治工程(2024-JLNTYB-G1002)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三、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石材地砖打磨抛光,墙面粉刷,室内装饰,卫生间改造,配置家电家具,更换门锁,翻新门框,加固修复窗户,翻新窗户框,外墙清洗,优化防水排水和消防设施,水电线路重新排布。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四、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974440元。

五、计划工期:40日历天。

六、招标范围:对某单位中转楼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石材地砖打磨抛光,墙面粉刷,室内装饰,卫生间改造,配置家电家具,更换门锁,翻新门框,加固修复窗户,翻新窗户框,外墙清洗,优化防水排水和消防设施,水电线路重新排布。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七、其他: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6.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工程类专业的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10.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11.投标人已按照(附件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十、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9日至2024 年4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通过邮件(E-mail:3323564581@qq.com)的形式办理投标登记。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如下:(①按照将本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料;②若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后的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E-mail:3323564581@qq.com),资料发送后,投标人应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工作人员(陈工,电话:13316052692),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投标人必须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办理好相关手续。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通过邮件(E-mail:3323564581@qq.com)的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售后不退,由收款单位开具收据。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5101430分,具体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十三、现场踏勘

1.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6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踏勘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3.联系人:田助理

4.联系电话:15919316719

5.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所有投标单位要结合招标文件里提供的质量技术标准及商务要求,详细查看施工现场情况。在踏勘中投标单位对基本现状查看不全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7.需求单位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供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需求单位不对投标单位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8.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下所有公告、修改或补充在相关法定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某单位

联系人:程助理联系电话:1587745760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3316052692

招标人:某单位

招标代理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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