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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职工意外伤害险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职工意外伤害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GJSLCG-2024-001号

项目名称:采购职工意外伤害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采购职工意外伤害险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以参数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 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90 号文);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
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正本扫描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和基本开户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
诺函等相关证明材料)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承诺
函和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截图)
6、本项目授权人证明。(需提供相关授权委托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等相关证明材料)
8、有效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或有效保函。(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具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正本扫
描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2024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地区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326号

联系方式:0998-2535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塔吾古孜路7号二层

联系方式:19209980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志峰

电 话:1920998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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