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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监测与数据中心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2024002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HC-2024010019S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同济大学监测与数据中心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中 ->(三)评分因素及分值“2技术响应6著作权证书”更正如下:

序号

评分因素

评 审 细 则

分值

2

技术响应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的,得30分;技术参数中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如有一项负偏离作无效投标处理;技术参数中标注“▲”的内容为主要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扣完为止。

标注“★”与“▲”的技术参数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软件使用手册、官网的链接及对应的截图、测试报告及应用证明文件、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技术支持资料,技术参数中如对技术支持资料类型有明确要求的,则以技术参数中的要求为准提供。),投标人如若未提供则对应项视为负偏离。各投标人按照各项技术要求在“技术要求响应表”中如实详细填列,在偏离表中标明证明材料所在投标文件页码位置。)

30

6

著作权证书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关键字为“数字孪生”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1分;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关键字为“区块链”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1分;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关键字为“物联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1分。

以上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3

(2)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中 ->(三)评分因素及分值 “4认证证书”删除此项评分因素;

(3)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中 ->(三)评分因素及分值 新增“3.4 项目方案 项目进度节点及交付保证措施”具体如下:

序号

评分因素

评 审 细 则

分值

3.4

项目方案

项目进度节点及交付保证措施:依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的进度节点及交付保证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打分。

保证措施具体完善、节点明确并合理的得7分;

保证措施简单、节点清晰具有可行性的得4分;

保证措施不完整、节点模糊的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7

(4)采购文件第四章 项目采购需求中 -> P31页 ->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物联网平台通用能力检验证书。”现更正如下: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物联网平台通用能力检验证书

(5)采购文件第四章 项目采购需求中 -> P32页 ->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数据平台整体解决方案能力评测证书。现更正如下: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数据平台整体解决方案能力评测证书。

(6)采购文件第四章 项目采购需求中 -> P42页 -> “▲通过隐私计算技术,在保护数据隐私安全的情况下,提供数据可信共享和隐私计算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可信隐私计算能力评测证书。”现更正如下:

“▲通过隐私计算技术,在保护数据隐私安全的情况下,提供数据可信共享和隐私计算能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可信隐私计算能力评测证书。”

(7)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

2024年05月06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8)其他内容不作变动,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同济大学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联系方式:徐老师 021-20926959-1046 张老师 021-20926959-1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130号17层            

联系方式:刘翠红、郑思林、胡晓秀、陆佳玺 021-52181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翠红、郑思林、胡晓秀、陆佳玺

电 话:  021-5218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