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2023年度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3-03-27 至 2023-04-03 | 撰写单位: |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张晓龙 | (2023年度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度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第二批)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06464 项目名称:2023年度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第二批)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416,000.00 最高限价(元):10,416,000 (一)项目概况 勘查矿种:硼矿 勘查工作程度:综合研究 ★工作区范围(拐点坐标): 1. 123°42′37′,40°43′43′ 2. 123°50′13′,40°43′39′ 3. 124°01′44′,40°48′08′ 4. 124°18′05′,40°47′59′ 5. 124°18′01′,40°44′36′ 6. 124°26′58′,40°44′29′ 7. 124°26′54′,40°41′44′ 8. 124°24′31′,40°41′44′ 9. 124°24′01′,40°19′03′ 10. 123°35′17′,40°19′25′ 11. 123°35′25′,40°32′35′ 12. 123°42′30′,40°32′33′ 工作区面积:3200km2 ★目的任务:在系统收集、整理和综合研究各类相关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工作区内中、小比例尺地质测量,重点查明含硼岩系及含硼层位深部分布规律,构造和辽吉(条痕)花岗岩与硼矿体赋存部位之间的关系,指明找矿方向;开展物探测量工作,选择有利地段开展重力、音频大地电磁测深及磁法测量工作,确定重点找矿区域;以钻探工程对矿体进行圈定,大致查明硼铁矿体的规模、产状和矿石质量变化特征,新增硼矿资源量 5万,并提交硼铁矿资源量,为进一步勘查提供依据。 ★主要实物工作量:1:5万构造地质调查简测448km2;1:1万地质构造解析简测63.33km2;1:5万重力测量1000km2;1:1万磁法测量150km2;钻探3500m。 ★预期成果:提交2-4处可供进一步工作的勘查区。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应具备硼矿勘查工作背景,从事各项地质工作的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设计和报告主编应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及相关矿产地质勘查的工作经历。 ★对项目负总责,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和协调等工作,在遵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合同标的约定,完成项目工作目标,完成各项工作手段的实物工作量,负责项目人员组织和条件保障、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等工作。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项目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规程和工作规范(但不限于下列规范),包括: 1. DD 2019-01《区域地质调查技术要求(1:50000)》 2. DD 2019-02《固体矿产地质调查技术要求(1:50000)》 3. GB/T17766-2020《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4. DZ/T 0211-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重晶石、毒重石、萤石、硼矿》 5. GB/T 13908-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总则》 6. GB/T25283-2010《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 7. GB/T 33444-2016《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 8. DZ/T0071-1993《地面高精度磁测技术规程》 9. DZ/T 0078―2015《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 10. DZ/T 0079―2015《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 11. DZ/T 0179-1997《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1:50 000)》 12. DZ/T0227-2010《地质岩心钻探规程》 13. DZ/T 0280―2015《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法技术规程》 14. DZ/T 0305―2017《天然场音频大地电磁法技术规程》 15. DD 2006―05《地质信息元数据标准》 16. DD 2006―06《数字地质图空间数据库标准》 17. DD 2011―05《矿产资源遥感调查技术要求》 18. DD 2014―12《多光谱遥感数据处理技术规程》 19. CH/T2009-2010《全球定位系统动态实时测量(RTK)技术规范》 20. DZ/T0305-2017《天然场音频大地电磁法技术规程》 21. DZ/T0130-2006《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 22. DZ/T0374-2021《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 23. 其他相关标准和规范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坚持循序渐进、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允许、综合勘查与综合评价的原则。 ★负责编报项目设计、野外工作总结、项目成果报告,并均通过专家评审。 ★各阶段的具体任务、工作内容及工作重点应根据工作区的具体情况,在设计中予以明确。 ★勘查工作应做到“三边三及时”:边勘查、边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边指导施工;及时整理原始地质资料,及时编制各类过渡性及综合性图、表,及时提交成果报告。 (五)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作时间:不超过2年。具体阶段要求如下: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之内提交设计;自签订合同起两年内中标方提交成果验收申请。 ★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水灾、地震等)及国家计划或政策调整等造成停工,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且中标方能提供明确依据的,由中标方书面提出,省自然资源厅书面认可方可顺延有关工作期限。 (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统计报告和专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有重大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发现重要矿产地、重要异常地应及时报送专报。 ★钻探工程实施前,需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项目验收后,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交地质资料,并获得汇交凭证。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所涉及的涉密资料保管。 ★按照批复的项目设计进行施工,但实施过程中因地质条件等情况变化,需变更设计的,一般变更的,需经监理单位组织由设计评审的相关专家参与的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重大变更的,需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因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等原因,项目无法实施的,应主动提出终止申请。项目终止后,需原渠道退回多付金额。 (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依据固体矿产勘查等相关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提交报告、附图、附表、附件。 (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主动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的单位开展的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理、质量检查与指导。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遵守国家、辽宁省及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人力和资金的投入,保证项目人员和设备安全,并为开展项目工作提供完善的劳动防护设施和保护用品,为野外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对本单位生产事故、职业危害的预防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树立绿色勘查理念,依据《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实施过程加强生态保护。 ★需要委托的业务应在项目设计书中予以明确。 ★配合甲方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9,672,000.00 最高限价(元):9,672,000 (一)项目概况 勘查矿种:铁矿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工作区范围(拐点坐标): 1. 122°57′57′,41°03′30′ 2. 122°59′05′,41°03′30′ 3. 122°59′05′,41°02′30′ 4. 122°57′57′,41°02′30′ 5. 122°57′57′,41°02′45′ 6. 122°58′04′,41°02′59′ 7. 122°57′57′,41°03′10′ 工作区面积:2.87km2 ★目的任务:在前期地质工作的基础上,采用物探磁法剖面测量、钻探工程和岩矿测试等研究手段,初步查明矿体的形态、规模、产状和矿石质量特征。 ★主要实物工作量:钻探3000m。 ★预期成果:首期提交新增铁矿资源量1.5亿吨,合计提交2亿吨。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应具备地质勘查相关工作背景,从事各项地质工作的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设计和报告主编应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及相关矿产地质勘查的工作经历。 ★对项目负总责,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和协调等工作,在遵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合同标的约定,完成项目工作目标,完成各项工作手段的实物工作量,负责项目人员组织和条件保障、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等工作。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项目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规程和工作规范(但不限于下列规范),包括: (16) DZ/T0130-2006《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坚持循序渐进、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允许、综合勘查与综合评价的原则。 ★负责编报项目设计、野外工作总结、项目成果报告,并均通过专家评审。 ★各阶段的具体任务、工作内容及工作重点应根据工作区的具体情况,在设计中予以明确。应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开展相关工作。 ★勘查工作应做到“三边三及时”:边勘查、边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边指导施工;及时整理原始地质资料,及时编制各类过渡性及综合性图、表,及时提交成果报告。 (五)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作时间:不超过2年。具体阶段要求如下: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之内提交设计;自签订合同起两年内中标方提交成果验收申请。 ★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水灾、地震等)及国家计划或政策调整等造成停工,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且中标方能提供明确依据的,由中标方书面提出,省自然资源厅书面认可方可顺延有关工作期限。 (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统计报告和专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有重大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发现重要矿产地、重要异常地应及时报送专报。 ★钻探工程实施前,需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项目验收后,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交地质资料,并获得汇交凭证。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所涉及的涉密资料保管。 ★按照批复的项目设计进行施工。但实施过程中因地质条件等情况变化,需变更设计的,一般变更的,需经监理单位组织由设计评审相关专家参与的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重大变更的,需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因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等原因,项目无法实施的,应主动提出终止申请。项目终止后,需原渠道退回多付金额。 (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依据固体矿产勘查等相关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提交报告、附图、附表、附件。 (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主动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的单位开展的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理、质量检查与指导。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遵守国家、辽宁省及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人力和资金的投入,保证项目人员和设备安全,并为开展项目工作提供完善的劳动防护设施和保护用品,为野外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对本单位生产事故、职业危害的预防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树立绿色勘查理念,依据《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实施过程加强生态保护。 ★需要委托的业务应在项目设计书中予以明确。 ★配合甲方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5,766,000.00 最高限价(元):5,766,000 (一)项目概况 勘查矿种:金矿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工作区范围(拐点坐标): 1.123°02′06′,39°43′53′ 2.123°03′13′,39°43′53′ 3.123°03′12′,39°41′50′ 4.123°05′07′,39°41′49′ 5.123°05′07′,39°42′30′ 6.123°05′30′,39°42′30′ 7.123°05′29′,39°41′11′ 8.123°02′06′,39°41′11′ 工作区面积:12.42km2 ★目的任务:根据区内已知新房金矿床勘查成果,重点研究区内与金矿成矿相关的地层、构造、岩浆岩条件,选择行之有效的找矿方法,重点查明区内断裂构造与金矿(化)体赋存之间的关系;开展基础地质调查和三维地质矿产综合研究,针对27 矿带南延和东南部矿脉群东南延开展深部钻探验证工作,打开新房矿床周边金矿勘查的新局面,力争提交一处可供继续勘查的金矿靶区,以实现“攻深找盲”的新突破。 ★主要实物工作量:1:1万地质简测12.42Km2;1:2千地质简测7.10Km2;钻探2250m。 ★预期成果:提交进一步勘查金矿产地一处,增加推断金资源量1吨。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应具备相关工作背景,从事各项地质工作的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设计和报告主编应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及相应矿产地质勘查的工作经历。 ★对项目负总责,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和协调等工作,在遵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合同标的约定,完成项目工作目标,完成各项工作手段的实物工作量,负责项目人员组织和条件保障、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等工作。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项目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规程和工作规范(但不限于下列规范),包括: 1. GB/T13908-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总则》 2. GB/T 33444-2016《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 3. GB/T 17766-2020《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4. GB/T 25283-2010《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 5. GB/T 18341-2021《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6. GB/T 18314-200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7. DZ/T 0071-1993《地面高精度磁测技术规程》 8. DZ/T 0078-2015《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 9. DZ/T 0079-2015《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 10. DZ/T 0130-2006《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 11. DZ/T 0070-2016《时间域激发极化法技术规定》 12. DZ/T 0072-93《电阻率测深法技术规程》 13. DZ/T 0073-2016《电阻率剖面法技术规程》 14. DZ/T0205-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岩金》 15. DZ/T 0227-2010《地质岩心钻探规程》 16. DZ/T 0153-1995《物化探工程测量规范》 17. DZ/T 0374-2021《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 18. DZT 0297-2017《金属矿地球物理测井规范》 19. DZ/T 0033-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 20. 其他相关标准和规范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坚持依法勘查、循序渐进、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允许、综合勘查与综合评价的原则。 ★负责编报项目设计、野外工作总结、项目成果报告,并均通过专家评审。 ★各阶段的具体任务、工作内容及工作重点应根据工作区的具体情况,在设计中予以明确。应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开展相关工作。 ★勘查工作应做到“三边三及时”:边勘查、边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边指导施工;及时整理原始地质资料,及时编制各类过渡性及综合性图、表,及时提交成果报告。 (五)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作时间:不超过2年。具体阶段要求如下: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之内提交设计;自签订合同起两年内中标方提交验收申请。 ★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水灾、地震等)及国家计划或政策调整等造成停工,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且中标方能提供明确依据的,由中标方书面提出,省自然资源厅书面认可方可顺延有关工作期限。 (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统计报告和专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有重大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发现重要矿产地、重要异常地应及时报送专报。 ★钻探实施前,需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项目验收后,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交地质资料,并获得汇交凭证。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所涉及的涉密资料保管。 ★按照批复的项目设计进行施工。但实施过程中因地质条件等情况变化,需变更设计的,一般变更的,需经监理单位组织由设计评审相关专家参与的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重大变更的,需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因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等原因,项目无法实施的,应主动提出终止申请。项目终止后,需原渠道退回多付金额。 (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依据固体矿产勘查等相关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提交报告、附图、附表、附件。 (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主动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的单位开展的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理、质量检查与指导等工作。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遵守国家、辽宁省及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人力和资金的投入,保证项目人员和设备安全,并为开展项目工作提供完善的劳动防护设施和保护用品,为野外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对本单位生产事故、职业危害的预防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树立绿色勘查理念,依据《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实施过程加强生态保护。 ★需要委托的业务应在项目设计书中予以明确。 ★配合甲方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7,905,000.00 最高限价(元):7,905,000 (一)项目概况 勘查矿种:硼矿 勘查工作程度:综合研究 ★工作区范围(拐点坐标): I号找矿靶区面积:11.35km2 124°57′47′,40°53′00′ 124°57′40′,40°51′18′ 125°00′20′,40°51′18′ 125°00′20′,40°53′00′ Ⅳ号找矿靶区面积:15.72km2 1. 125°07′46′,40°40′44′ 2. 125°07′46′,40°40′43′ 3. 125°07′44′,40°39′54′ 4. 125°11′48′,40°39′50′ 5. 125°11′48′,40°40′58′ 6. 125°07′46′,40°41′05′ 7. 125°07′46′,40°41′05′ 8. 125°07′47′,40°41′40′ 9. 125°05′59′,40°41′42′ 10. 125°05′59′,40°41′42′ 11. 125°05′59′,40°41′10′ 12. 125°06′50′,40°41′09′ Ⅴ号找矿靶区面积:12.23km2 1. 124°57′02′,40°40′05′ 2. 124°57′00′,40°39′18′ 3. 124°59′55′,40°38′16′ 4. 125°00′00′,40°38′27′ 5. 125°00′33′,40°39′31′ 6. 125°00′04′,40°40′09′ 7. 124°57′02′,40°40′12′ ★目的任务:在系统收集整理以往地质资料的基础上,以国家及省内紧缺战略性矿产硼矿为主攻矿种,以辽河群层控型硼矿为重点,对宽甸地区与硼矿成矿相关的成矿地质条件进行综合分析,综合应用地质、物探、槽探、钻探等综合勘查技术手段,对前期工作所圈定的找矿靶区,重点对Ⅰ号、Ⅳ号和Ⅴ号3个重点找矿靶区进行深部验证,力争发现新的硼矿体。 ★主要实物工作量:钻探3800m,槽探1000m3。 ★预期成果:提交可供进一步勘查的硼矿产地3-5处。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应具备相关工作背景,从事各项地质工作的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设计和报告主编应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及相关矿产地质勘查的工作经历。 ★对项目负总责,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和协调等工作,在遵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合同标的约定,完成项目工作目标,完成各项工作手段的实物工作量,负责项目人员组织和条件保障、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等工作。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项目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规程和工作规范(但不限于下列规范),包括: 1. GB/T13908-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2. GB/T33444-2016《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 3. GB/T17766-2020《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4. GB/T25283-2010《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 5. GB/T18341-2021《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6. GB/T18314-200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7. DZ/T 0293-2016《井中磁测技术规程》 8. DZ/T0070-2016《时间域激发极化法技术规定》 9. DZ/T0072-1993《电阻率测深法技术规程》 10. DZ/T0073-2016《电阻率剖面法技术规程》 11. DZ/T0078-2015《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 12. DZ/T0079-2015《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 13. DZ/T0153-2014《物化探工程测量规范》 14. DZ/T0142-2010《航空磁测技术规范》 15. DB 63/T 1933—2021《无人机航空磁测技术规范》 16. DZ/T0071-93《地面高精度磁测技术规程》 17. DZ/T 0374-2021《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 18. DZ/T 0033-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 19. DZ/T0130-2006《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 20. 其他相关标准和规范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坚持依法勘查、循序渐进、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允许、综合勘查与综合评价的原则。 ★负责编报项目设计、野外工作总结、项目成果报告,并均通过专家评审。 ★各阶段的具体任务、工作内容及工作重点应根据工作区的具体情况,在设计中予以明确。应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开展相关工作。 ★勘查工作应做到“三边三及时”:边勘查、边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边指导施工;及时整理原始地质资料,及时编制各类过渡性及综合性图、表,及时提交成果报告。 (五)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作时间:不超过2年。具体阶段要求如下: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之内提交设计;自签订合同起两年内中标方提交验收申请。 ★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水灾、地震等)及国家计划或政策调整等造成停工,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且中标方能提供明确依据的,由中标方书面提出,省自然资源厅书面认可方可顺延有关工作期限。 (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统计报告和专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有重大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发现重要矿产地、重要异常地应及时报送专报。 ★钻探实施前,需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项目验收后,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交地质资料,并获得汇交凭证。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所涉及的涉密资料保管。 ★按照批复的项目设计进行施工。但实施过程中因地质条件等情况变化,需变更设计的,一般变更的,需经监理单位组织由设计评审的相关专家参与的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重大变更的,需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因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等原因,项目无法实施的,应主动提出终止申请。项目终止后,需原渠道退回多付金额。 (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依据固体矿产勘查等相关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提交报告、附图、附表、附件。 (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主动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的单位开展的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理、质量检查与指导。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遵守国家、辽宁省及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人力和资金的投入,保证项目人员和设备安全,并为开展项目工作提供完善的劳动防护设施和保护用品,为野外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对本单位生产事故、职业危害的预防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树立绿色勘查理念,依据《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实施过程加强生态保护。 ★需要委托的业务应在项目设计书中予以明确。 ★配合甲方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3,394,440.00 最高限价(元):3,394,440 (一)项目概况 勘查矿种:铁矿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工作区范围(拐点坐标): 1. 122°20′50′,42°07′55′ 2. 122°23′16′,42°07′56′ 3. 122°23′16′,42°07′29′ 4. 122°24′58′,42°07′30′ 5. 122°24′58′,42°06′48′ 6. 122°23′49′,42°06′48′ 7. 122°23′49′,42°05′30′ 8. 122°20′52′,42°05′29′ 工作区面积:19.85km2 ★目的任务:以铁为主攻矿种,以沉积变质型铁矿床为主攻矿床类型,在全面收集、总结前期找矿成果基础上,围绕找矿目标,类比查马屯铁矿矿致磁异常特征,采用地质、物探测量、钻探和分析测试等综合手段寻找隐伏磁铁矿,初步查明区内成矿地质条件及磁性体特征,初步查明铁矿体数量、规模、产状和矿石质量变化特征,为进一步勘查提供地质依据。 ★主要实物工作量:钻探1200m,钻孔样品120件,增加电性、放射性、地温和密度等测井工作。 ★预期成果:提交铁矿推断资源量1000万吨,可供进一步勘查的矿产地一处。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应具备相关工作背景,从事各项地质工作的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设计和报告主编应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及相应矿产地质勘查的工作经历。 ★对项目负总责,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和协调等工作,在遵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合同标的约定,完成项目工作目标,完成各项工作手段的实物工作量,负责项目人员组织和条件保障、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等工作。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项目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规程和工作规范(但不限于下列规范),包括: 1. GB/T33444-2016《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 2. GB/T17766-2020《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3. GB/T25283-2010《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 4. DZ/T0078-2015《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 5. DZ/T0079-2015《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 6. DZ/T0071-1993《地面高精度磁测技术规程》 7. DZ/T0187-2016《地面磁性源瞬变电磁法技术规程》 8. DD2013-12《多光谱遥感数据处理技术规程》 9. DZ/T0181-1997《水文测井工作规范》 10. GB/T18341-2021《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11. GB/T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12. CH8016-1995《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型接收机检定规程》 13. DZ/T0227-2010《地质岩心钻探规程》 14. DZ/T0200-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铁、锰、铬》 15. DZ/T0374-2021《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 16. GB/T13908-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总则》 17. DZT0297-2017 《金属矿地球物理测井规范》 18. DZ/T0033-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 19. DZ/T0130-2006《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 20. 其他相关标准和规范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坚持依法勘查、循序渐进、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允许、综合勘查与综合评价的原则。 ★负责编报项目设计、野外工作总结、项目成果报告,并均通过专家评审。 ★各阶段的具体任务、工作内容及工作重点应根据工作区的具体情况,在设计中予以明确。应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开展相关工作。 ★勘查工作应做到“三边三及时”:边勘查、边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边指导施工;及时整理原始地质资料,及时编制各类过渡性及综合性图、表,及时提交成果报告。 (五)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作时间:不超过2年。具体阶段要求如下: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之内提交设计;自签订合同起两年内中标方提交验收申请。 ★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水灾、地震等)及国家计划或政策调整等造成停工,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且中标方能提供明确依据的,由中标方书面提出,省自然资源厅书面认可方可顺延有关工作期限。 (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统计报告和专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有重大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发现重要矿产地、重要异常地应及时报送专报。 ★钻探实施前,需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项目验收后,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交地质资料,并获得汇交凭证。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所涉及的涉密资料保管。 ★按照批复的项目设计进行施工。但实施过程中因地质条件等情况变化,需变更设计的,一般变更的,需经监理单位组织由设计评审的相关专家参与的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重大变更的,需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因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等原因,项目无法实施的,应主动提出终止申请。项目终止后,需原渠道退回多付金额。 (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依据固体矿产勘查等相关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提交报告、附图、附表、附件。 (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主动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的单位开展的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理、质量检查与指导。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遵守国家、辽宁省及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人力和资金的投入,保证项目人员和设备安全,并为开展项目工作提供完善的劳动防护设施和保护用品,为野外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对本单位生产事故、职业危害的预防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树立绿色勘查理念,依据《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实施过程加强生态保护。 ★需要委托的业务应在项目设计书中予以明确。 ★配合甲方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6,417,000.00 最高限价(元):6,417,000 (一)项目概况 勘查矿种:稀有稀土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工作区范围(拐点坐标): 1. 124°15′00′, 40°56′45′ 2. 124°15′00′, 40°59′00′ 3. 124°19′00′, 40°59′00′ 4. 124°19′00′, 41°00′00′ 5. 124°22′00′, 41°00′00′ 6. 124°22′00′, 41°01′00′ 7. 124°26′00′, 41°01′00′ 8. 124°26′00′, 40°59′30′ 9. 124°20′00′, 40°59′30′ 10. 124°20′00′, 40°58′00′ 11. 124°17′30′,40°58′00′ 12. 124°17′30′,40°56′45′ 工作区面积:42km2 ★目的任务:在项目上阶段取得的地质成果基础上,采用1:5万专项地质构造调查、构造解析、地质物探综合剖面测量等综合方法,在赛马矿区及外围,加强地质构造研究,尤其是逆冲推覆构造的调查研究,总结地质构造和稀有稀土矿产三维空间分布规律,建立三维成矿模型,开展深部及外围找矿预测;采用钻探工程对小东甸-转山子靶区发现的铌矿(化)体进一步控制,初步查明矿体空间分布形态、规模、矿石质量,估算资源量;采用1:1万地质简测、配合少量的槽钻探工程,对前期圈定的拦马岭和姚家沟等找矿靶区进行初步评价,建立三维模型,为下步工作提供依据,扩展找矿思路,实现铀钍、稀有稀土矿找矿突破。 ★主要实物工作量:1/5万地质构造专项调查148Km2;1/1万地质构造解析重点区(简测)28km2;槽探500m3;钻探2200m。 ★预期成果:提交铌资源量0.5万吨。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应具备相关工作背景,从事各项地质工作的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设计和报告主编应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及相应矿产地质勘查的工作经历。 ★对项目负总责,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和协调等工作,在遵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合同标的约定,完成项目工作目标,完成各项工作手段的实物工作量,负责项目人员组织和条件保障、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等工作。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项目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规程和工作规范(但不限于下列规范),包括: 1. GB/T13908-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总则》 2. GB/T33444-2016《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 3. GB/T17766-2020《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4. GB/T25283-2010《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 5. GB/T18341-2021《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6. GB/T18314-200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7. DZ/T0070-2016《时间域激发极化法技术规定》 8. DZ/T0073-2016《电阻率剖面法技术规程》 9. DZ/T0078-2015《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 10. DZ/T0079-2015《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 11. DZ/T 0130-2006《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 12. DZ/T0305-2017《天然场音频大地电磁法技术规程》 13. DZ/T0227-2010《地质岩心钻探规程》 14. DZ/T0153-1995《物化探工程测量规范》 15. DZ/T0374-2021《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 16. DZ/T0203-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稀有金属类》 17. DZ/T0204-2022《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稀土》 18. DZ/T0033-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 19. DZ/T0297-2017《金属矿地球物理测井规范》 20. 其他相关标准和规范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坚持依法勘查、循序渐进、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允许、综合勘查与综合评价的原则。 ★负责编报项目设计、野外工作总结、项目成果报告,并均通过专家评审。 ★各阶段的具体任务、工作内容及工作重点应根据工作区的具体情况,在设计中予以明确。应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开展相关工作。 ★勘查工作应做到“三边三及时”:边勘查、边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边指导施工;及时整理原始地质资料,及时编制各类过渡性及综合性图、表,及时提交成果报告。 (五)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作时间:不超过2年。具体阶段要求如下: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之内提交设计;自签订合同起两年内中标方提交验收申请。 ★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水灾、地震等)及国家计划或政策调整等造成停工,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且中标方能提供明确依据的,由中标方书面提出,省自然资源厅书面认可方可顺延有关工作期限。 (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统计报告和专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有重大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发现重要矿产地、重要异常地应及时报送专报。 ★钻探实施前,需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项目验收后,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交地质资料,并获得汇交凭证。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所涉及的涉密资料保管。 ★按照批复的项目设计进行施工。但实施过程中因地质条件等情况变化,需变更设计的,一般变更的,需经监理单位组织由设计评审的相关专家参与的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重大变更的,需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因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等原因,项目无法实施的,应主动提出终止申请。项目终止后,需原渠道退回多付金额。 (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依据固体矿产勘查等相关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提交报告、附图、附表、附件。 (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主动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的单位开展的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理、质量检查与指导。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遵守国家、辽宁省及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人力和资金的投入,保证项目人员和设备安全,并为开展项目工作提供完善的劳动防护设施和保护用品,为野外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对本单位生产事故、职业危害的预防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树立绿色勘查理念,依据《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实施过程加强生态保护。 ★需要委托的业务应在项目设计书中予以明确。 ★配合甲方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包组编号:007 预算金额(元):3,906,000.00 最高限价(元):3,906,000 (一)项目概况 勘查矿种:金矿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工作区范围(拐点坐标): 1. 122°52′30′,40°16′20′ 2. 122°55′10′,40°16′20′ 3. 122°55′10′,40°14′30′ 4. 122°55′50′,40°14′30′ 5. 122°55′50′,40°13′30′ 6. 122°53′30′,40°13′30′ 7. 122°53′30′,40°14′30′ 8. 122°52′45′,40°14′30′ 9. 122°52′45′,40°15′17′ 10. 122°52′30′,40°15′17′ 工作区面积:18.42km2 ★目的任务:以圈定已发现的金矿(化)体为目标。在全面收集整理和总结前期工作成果基础上,利用槽探、物探、钻探验证深部矿体,估算推断资源量。 ★主要实物工作量: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测量100点,槽探2000m3,钻探1700m。 ★预期成果:提交推断金资源量5000kg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应具备相关工作背景,从事各项地质工作的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设计和报告主编应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及相应矿产地质勘查的工作经历。 ★对项目负总责,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和协调等工作,在遵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合同标的约定,完成项目工作目标,完成各项工作手段的实物工作量,负责项目人员组织和条件保障、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等工作。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项目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规程和工作规范(但不限于下列规范),包括: 1. GB/T13908-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总则》 2. GB/T33444-2016《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 3. GB/T17766-2020《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4. GB/T25283-2010《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 5. GB/T18341-2021《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6. GB/T18314-200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7. DZ/T0280-2015《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法技术规程》 8. DZ/T0078-2015《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 9. DZ/T0079-2015《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 10. DZ/T0130-2006《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 11. DZ/T0205-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岩金》 12. DZ/T0227-2010《地质岩心钻探规程》 13. DZ/T0153-1995《物化探工程测量规范》 14. DZ/T0071-1993《地面高精度磁测技术规程》 15. DZ/T0374-2021《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 16. DZ/T0297-2017《金属矿地球物理测井规范》 17. DZ/T0033-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 18. 其他相关标准和规范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坚持依法勘查、循序渐进、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允许、综合勘查与综合评价的原则。 ★负责编报项目设计、野外工作总结、项目成果报告,并均通过专家评审。 ★各阶段的具体任务、工作内容及工作重点应根据工作区的具体情况,在设计中予以明确。应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开展相关工作。 ★勘查工作应做到“三边三及时”:边勘查、边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边指导施工;及时整理原始地质资料,及时编制各类过渡性及综合性图、表,及时提交成果报告。 (五)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作时间:不超过2年。具体阶段要求如下: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之内提交设计;自签订合同起两年内中标方提交验收申请。 ★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水灾、地震等)及国家计划或政策调整等造成停工,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且中标方能提供明确依据的,由中标方书面提出,省自然资源厅书面认可方可顺延有关工作期限。 (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统计报告和专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有重大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发现重要矿产地、重要异常地应及时报送专报。 ★钻探实施前,需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项目验收后,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交地质资料,并获得汇交凭证。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所涉及的涉密资料保管。 ★按照批复的项目设计进行施工。但实施过程中因地质条件等情况变化,需变更设计的,一般变更的,需经监理单位组织由设计评审的相关专家参与的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重大变更的,需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因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等原因,项目无法实施的,应主动提出终止申请。项目终止后,需原渠道退回多付金额。 (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依据固体矿产勘查等相关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提交报告、附图、附表、附件。 (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主动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的单位开展的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理、质量检查与指导。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遵守国家、辽宁省及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人力和资金的投入,保证项目人员和设备安全,并为开展项目工作提供完善的劳动防护设施和保护用品,为野外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对本单位生产事故、职业危害的预防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树立绿色勘查理念,依据《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实施过程加强生态保护。 ★需要委托的业务应在项目设计书中予以明确。 ★配合甲方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包组编号:008 预算金额(元):8,556,000.00 最高限价(元):8,556,000 (一)项目概况 勘查矿种:硼矿 勘查工作程度:综合研究 ★工作区范围(拐点坐标): 1. 122°59′14′, 40°52′48′ 2. 123°05′42′, 40°52′47′ 3. 123°31′30′, 40°41′46′ 4. 123°31′20′, 40°19′14′ 5. 122°41′56′, 40°19′19′ 6. 122°41′50′, 40°45′01′ 工作区面积:3790km2 ★目的任务:在前期成矿预测与找矿靶区优选基础上,开展专项地质测量,进一步明确靶区内硼矿成矿地质条件。通过硼矿成矿综合信息集成,确定成矿有利部位,利用探矿工程对异常进行查证,对优选靶区成矿潜力进行评价,力争实现找矿突破,为下一步增储工作打下基础。 ★主要实物工作量:钻探3700m,槽探300m3。 ★预期成果:预期提交可供进一步勘查的硼矿产地2-3处。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应具备相关工作背景,从事各项地质工作的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设计和报告主编应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及相关矿产地质勘查的工作经历。 ★对项目负总责,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和协调等工作,在遵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合同标的约定,完成项目工作目标,完成各项工作手段的实物工作量,负责项目人员组织和条件保障、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等工作。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项目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规程和工作规范(但不限于下列规范),包括: 1. GB/T13908-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总则》 2. GB/T33444-2016《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 3. GB/T17766-2020《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4. GB/T25283-2010《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 5. GB/T18341-2021《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6. GB/T18314-200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7. DZ/T0070-2016《时间域激发极化法技术规定》 8. DZ/T0072-93《电阻率测深法技术规程》 9. DZ/T0073-2016《电阻率剖面法技术规程》 10. DZ/T0078-2015《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 11. DZ/T0079-2015《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 12. DZ/T 0130-2006《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 13. DZ/T0227-2010《地质岩心钻探规程》 14. DZ/T0153-1995《物化探工程测量规范》 15. DZ/T0374-2021《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 16. DZ/T0033-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 17. 其他相关标准和规范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坚持依法勘查、循序渐进、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允许、综合勘查与综合评价的原则。 ★负责编报项目设计、野外工作总结、项目成果报告,并均通过专家评审。 ★各阶段的具体任务、工作内容及工作重点应根据工作区的具体情况,在设计中予以明确。应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开展相关工作。 ★勘查工作应做到“三边三及时”:边勘查、边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边指导施工;及时整理原始地质资料,及时编制各类过渡性及综合性图、表,及时提交成果报告。 (五)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作时间:不超过2年。具体阶段要求如下: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之内提交设计;自签订合同起两年内中标方提交验收申请。 ★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水灾、地震等)及国家计划或政策调整等造成停工,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且中标方能提供明确依据的,由中标方书面提出,省自然资源厅书面认可方可顺延有关工作期限。 (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统计报告和专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有重大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发现重要矿产地、重要异常地应及时报送专报。 ★钻探实施前,需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项目验收后,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交地质资料,并获得汇交凭证。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所涉及的涉密资料保管。 ★按照批复的项目设计进行施工。但实施过程中因地质条件等情况变化,需变更设计的,一般变更的,需经监理单位组织由设计评审的相关专家参与的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重大变更的,需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因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等原因,项目无法实施的,应主动提出终止申请。项目终止后,需原渠道退回多付金额。 (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依据固体矿产勘查等相关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提交报告、附图、附表、附件。 (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主动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的单位开展的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理、质量检查与指导。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遵守国家、辽宁省及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人力和资金的投入,保证项目人员和设备安全,并为开展项目工作提供完善的劳动防护设施和保护用品,为野外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对本单位生产事故、职业危害的预防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树立绿色勘查理念,依据《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实施过程加强生态保护。 ★需要委托的业务应在项目设计书中予以明确。 ★配合甲方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包组编号:009 预算金额(元):2,650,440.00 最高限价(元):2,650,440 (一)项目概况 勘查矿种:铅锌多金属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工作区范围(拐点坐标): 1. 124°39′55′,42°26′44′ 2. 124°38′26′,42°26′43′ 3. 124°38′25′,42°27′22′ 4. 124°39′54′,42°27′23′ 工作区面积:2.45km2 ★目的任务:在充分研究含银、锌矿化带控制因素基础上,继续对含银、锌矿化带走向、倾向进行验证,圈定矿体,估算推断的资源量,为进一步勘查提供依据。提交可供进一步详查的银、锌矿产地一处。 ★主要实物工作量:激电测深40点;钻探1380m。 ★预期成果:预期提交银金属推断的资源量60吨。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应具备相关工作背景,从事各项地质工作的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设计和报告主编应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及相应矿产地质勘查的工作经历。 ★对项目负总责,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和协调等工作,在遵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合同标的约定,完成项目工作目标,完成各项工作手段的实物工作量,负责项目人员组织和条件保障、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等工作。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项目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规程和工作规范(但不限于下列规范),包括: 1. DZ/T 0214-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铜、铅、锌、银、镍、钼》 2. GB/T 3444-2016《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 3. DZ/T 0078-2015《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 4. DZ/T 0079-2015《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 5. GB/T 18341-2021《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6. DZ/T 0153-2014《物化探工程测量规范》 7. DZ/T 0070-2016《时间域激发极化法技术规程》 8. DZ/T 0227-2010《地质岩心钻探规程》 9. DZ/T 0130-2006《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 10. DZ/T 0275-2015《岩矿鉴定技术规范》 11. DZ/T 0276-2015《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试验规程》 12. DZ/T 0374-2021《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 13. GB/T 13908-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总则》 14. DZ/T 0297-2017 《金属矿地球物理测井规范》 15. DZ/T 0033-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 16. GB/T 25283-2010《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 17. 其他相关标准和规范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坚持依法勘查、循序渐进、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允许、综合勘查与综合评价的原则。 ★负责编报项目设计、野外工作总结、项目成果报告,并均通过专家评审。 ★各阶段的具体任务、工作内容及工作重点应根据工作区的具体情况,在设计中予以明确。应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开展相关工作。 ★勘查工作应做到“三边三及时”:边勘查、边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边指导施工;及时整理原始地质资料,及时编制各类过渡性及综合性图、表,及时提交成果报告。 (五)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作时间:不超过2年。具体阶段要求如下: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之内提交设计;自签订合同起两年内中标方提交验收申请。 ★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水灾、地震等)及国家计划或政策调整等造成停工,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且中标方能提供明确依据的,由中标方书面提出,省自然资源厅书面认可方可顺延有关工作期限。 (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统计报告和专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有重大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发现重要矿产地、重要异常地应及时报送专报。 ★钻探实施前,需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所涉及的涉密资料保管。 ★按照批复的项目设计进行施工。但实施过程中因地质条件等情况变化,需变更设计的,一般变更的,需经监理单位组织由设计评审的相关专家参与的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重大变更的,需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因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等原因,项目无法实施的,应主动提出终止申请。项目终止后,需原渠道退回多付金额。 (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依据固体矿产勘查等相关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提交报告、附图、附表、附件。 (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主动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的单位开展的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理、质量检查与指导。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遵守国家、辽宁省及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人力和资金的投入,保证项目人员和设备安全,并为开展项目工作提供完善的劳动防护设施和保护用品,为野外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对本单位生产事故、职业危害的预防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树立绿色勘查理念,依据《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实施过程加强生态保护。 ★需要委托的业务应在项目设计书中予以明确。 ★配合甲方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包组编号:010 预算金额(元):4,278,000.00 最高限价(元):4,278,000 (一)项目概况 勘查矿种:银多金属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工作区范围(拐点坐标): 1. 120°16′33′,40°44′25′ 2. 120°18′20′,40°44′24′ 3. 120°18′20′,40°43′44′ 4. 120°17′44′,40°43′44′ 5. 120°17′44′,40°43′34′ 6. 120°17′14′,40°43′34′ 7. 120°17′14′,40°43′24′ 8. 120°16′43′,40°43′24′ 9. 120°16′43′,40°43′04′ 10. 120°16′13′,40°43′04′ 11. 120°16′14′,40°43′29′ 12. 120°16′20′,40°43′29′ 13. 120°16′20′,40°44′03′ 14. 120°16′33′,40°44′03′ 工作区面积:4.72km2 ★目的任务:在充分搜集研究以往工作成果基础上,开展地质简测工作,以F5构造蚀变带为重点调查对象,初步查明区内地层、构造、岩浆岩特征;开展土壤地球化学、激电中梯测量,圈定找矿靶区;开展槽探、钻探揭露验证F5构造蚀变带及物化探异常,初步查明区内矿(化)体数量、规模、产状、品位等变化特征,为进一步勘查提供依据。 ★主要实物工作量:1:1万地质草测3.66km2;1:1万地质简测1.06km2;1:1万土壤地球化学测量1.06km2;1:2千地质简测1.07km2;激电中梯(短导线)测量(100×20m)0.59km2,激电测深20点;槽探500m3;钻探1800m。 ★预期成果:提交1处可供进一步工作的勘查区。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应具备相关工作背景,从事各项地质工作的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设计和报告主编应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及相应矿产地质勘查的工作经历。 ★对项目负总责,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和协调等工作,在遵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合同标的约定,完成项目工作目标,完成各项工作手段的实物工作量,负责项目人员组织和条件保障、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等工作。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项目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规程和工作规范(但不限于下列规范),包括: 1. DZ/T 0214-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铜、铅、锌、银、镍、钼》 2. GB/T 3444-2016《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 3. DZ/T 0078-2015《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 4. DZ/T 0079-2015《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 5. GB/T 18341-2021《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6. DZ/T 0153-2014《物化探工程测量规范》 7. DZ/T 0070-2016《时间域激发极化法技术规程》 8. DZ/T 0227-2010《地质岩心钻探规程》 9. DZ/T 0130-2006《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 10. DZ/T 0275-2015《岩矿鉴定技术规范》 11. DZ/T 0276-2015《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试验规程》 12. DZ/T 0374-2021《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 13. GB/T 13908-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总则》 14. DZ/T 0297-2017 《金属矿地球物理测井规范》 15. GB/T 13908-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总则》 16. DZ/T 0033-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 17. GB/T 25283-2010《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 18. 其他相关标准和规范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坚持依法勘查、循序渐进、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允许、综合勘查与综合评价的原则。 ★负责编报项目设计、野外工作总结、项目成果报告,并均通过专家评审。 ★各阶段的具体任务、工作内容及工作重点应根据工作区的具体情况,在设计中予以明确。应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开展相关工作。 ★勘查工作应做到“三边三及时”:边勘查、边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边指导施工;及时整理原始地质资料,及时编制各类过渡性及综合性图、表,及时提交成果报告。 (五)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作时间:不超过2年。具体阶段要求如下: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之内提交设计;自签订合同起两年内中标方提交验收申请。 ★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水灾、地震等)及国家计划或政策调整等造成停工,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且中标方能提供明确依据的,由中标方书面提出,省自然资源厅书面认可方可顺延有关工作期限。 (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统计报告和专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有重大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发现重要矿产地、重要异常地应及时报送专报。 ★钻探实施前,需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所涉及的涉密资料保管。 ★按照批复的项目设计进行施工。但实施过程中因地质条件等情况变化,需变更设计的,一般变更的,需经监理单位组织由设计评审的相关专家参与的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重大变更的,需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因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等原因,项目无法实施的,应主动提出终止申请。项目终止后,需原渠道退回多付金额。 (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依据固体矿产勘查等相关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提交报告、附图、附表、附件。 (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主动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的单位开展的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理、质量检查与指导。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遵守国家、辽宁省及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人力和资金的投入,保证项目人员和设备安全,并为开展项目工作提供完善的劳动防护设施和保护用品,为野外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对本单位生产事故、职业危害的预防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树立绿色勘查理念,依据《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实施过程加强生态保护。 ★需要委托的业务应在项目设计书中予以明确。 ★配合甲方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包组编号:011 预算金额(元):4,366,660.00 最高限价(元):4,366,660 (一)项目概况 勘查矿种:金矿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工作区范围(拐点坐标): 1. 123°40′54′,40°06′47′ 2. 123°43′32′,40°06′47′ 3. 123°43′32′,40°03′29′ 4. 123°40′54′,40°03′29′ 工作区面积:22.83km2 ★目的任务:在前两次普查工作基础上,以金为主攻矿种,以发现的8条多金属矿化蚀变带为基础,重点对Ⅴ、Ⅵ、Ⅶ号矿化蚀变带进行控制,充分搜集、掌握各种地质矿产资料和找矿信息,总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强综合研究工作;本次继续投入地质、物探、化探等有效的技术方法,以槽探和钻探为工程验证手段初步查明区内矿体的分布、规模、产状和矿石质量等特征,相应估算推断资源量,提出是否有进一步详查的价值,并圈出详查区范围。 ★主要实物工作量:激电测深(AB距1000m)60点,土壤剖面测量(点距20m)35km,槽探2000m3,钻探2000m。 ★预期成果:预计提交金矿石量40万吨,金金属量1吨。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应具备相关工作背景,从事各项地质工作的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设计和报告主编应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及相应矿产地质勘查的工作经历。 ★对项目负总责,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和协调等工作,在遵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合同标的约定,完成项目工作目标,完成各项工作手段的实物工作量,负责项目人员组织和条件保障、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等工作。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项目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规程和工作规范(但不限于下列规范),包括: 1. GB/T 13908-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总则》 2. GB/T 33444-2016《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 3. GB/T 17766-2020《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4. GB/T 25283-2010《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 5. GB/T 18341-2021《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6. GB/T 18314-200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7. DZ/T 0011-2015《地球化学普查规范(1:50000)》 8. DZ/T 0145-2017《土壤地球化学测量规程》 9. DZ/T 0070-2016《时间域激发极化法技术规定》 10. DZ/T 0072-93《电阻率测深法技术规程》 11. DZ/T 0073-2016《电阻率剖面法技术规程》 12. DZ/T 0078-2015《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 13. DZ/T 0079-2015《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 14. DZ/T 0130-2006《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 15. DZ/T 0205-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岩金》 16. DZ/T 0227-2010《地质岩心钻探规程》 17. DZ/T 0214-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铜、铅、锌、银、镍、钼》 18. DZ/T 0374-2021《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 19. DZ/T 0297-2017《金属矿地球物理测井规范》 20. DZ/T 0033-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 21. 其他相关标准和规范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坚持依法勘查、循序渐进、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允许、综合勘查与综合评价的原则。 ★负责编报项目设计、野外工作总结、项目成果报告,并均通过专家评审。 ★各阶段的具体任务、工作内容及工作重点应根据工作区的具体情况,在设计中予以明确。应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开展相关工作。 ★勘查工作应做到“三边三及时”:边勘查、边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边指导施工;及时整理原始地质资料,及时编制各类过渡性及综合性图、表,及时提交成果报告。 (五)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作时间:不超过2年。具体阶段要求如下: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之内提交设计;自签订合同起两年内中标方提交验收申请。 ★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水灾、地震等)及国家计划或政策调整等造成停工,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且中标方能提供明确依据的,由中标方书面提出,省自然资源厅书面认可方可顺延有关工作期限。 (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统计报告和专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有重大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发现重要矿产地、重要异常地应及时报送专报。 ★钻探实施前,需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所涉及的涉密资料保管。 ★按照批复的项目设计进行施工。但实施过程中因地质条件等情况变化,需变更设计的,一般变更的,需经监理单位组织由设计评审的相关专家参与的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重大变更的,需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因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等原因,项目无法实施的,应主动提出终止申请。项目终止后,需原渠道退回多付金额。 (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依据固体矿产勘查等相关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提交报告、附图、附表、附件。 (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主动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的单位开展的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理、质量检查与指导。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遵守国家、辽宁省及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人力和资金的投入,保证项目人员和设备安全,并为开展项目工作提供完善的劳动防护设施和保护用品,为野外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对本单位生产事故、职业危害的预防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树立绿色勘查理念,依据《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实施过程加强生态保护。 ★需要委托的业务应在项目设计书中予以明确。 ★配合甲方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包组编号:012 预算金额(元):4,650,000.00 最高限价(元):4,650,000 (一)项目概况 勘查矿种:金多金属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工作区范围(拐点坐标): 1. 123°02′00′,40°19′20′ 2. 123°03′03′,40°19′20′ 3. 123°03′03′,40°19′56′ 4. 123°03′45′,40°19′56′ 5. 123°03′45′,40°19′30′ 6. 123°04′15′,40°19′30′ 7. 123°04′15′,40°18′45′ 8. 123°05′05′,40°18′45′ 9. 123°05′05′,40°17′30′ 10. 123°02′00′,40°17′30′ 11. 123°02′00′,40°19′20′ 工作区面积:14.84km2 ★目的任务:在综合分析区内成矿地质条件、控矿因素,进一步研究区内矿(化)体分布规律的基础上,结合2017年地质工作所获得的地质成果和大量综合矿化线索,系统分析区内金多金属矿产的成矿潜力和找矿前景。通过大比例尺地质填图、物探等工作方法,运用槽探、钻探等技术手段,对区内已发现的铅1号矿体开展进一步的工程揭露和验证,详细查明铅1号矿体的形态、规模、产状及品位变化情况;对区内已发现的物化探综合异常分布地段,进一步开展异常查证和工程揭露,寻找新的矿化体。进而对全区进行综合评价,探求金多金属资源量。 ★主要实物工作量:1:2000地质简测3.11km2;激电中梯测量(短导线、100×20m)3km2;激电测深(AB=2000m)60点;原生晕地球化学剖面测量(点距20m)3km;槽探1500m3;钻探2000m。 ★预期成果:预期提交铅金属推断的资源量1万吨。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应具备相关工作背景,从事各项地质工作的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设计和报告主编应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及相应矿产地质勘查的工作经历。 ★对项目负总责,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和协调等工作,在遵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合同标的约定,完成项目工作目标,完成各项工作手段的实物工作量,负责项目人员组织和条件保障、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等工作。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项目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规程和工作规范(但不限于下列规范),包括: 1. DZ/T 0214-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铜、铅、锌、银、镍、钼》 2. GB/T 3444-2016《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 3. DZ/T 0078-2015《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 4. DZ/T 0079-2015《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 5. GB/T 18341-2021《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6. DZ/T 0153-2014《物化探工程测量规范》 7. DZ/T 0070-2016《时间域激发极化法技术规程》 8. DZ/T 0227-2010《地质岩心钻探规程》 9. DZ/T 0130-2006《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 10. DZ/T 0275-2015《岩矿鉴定技术规范》 11. DZ/T 0276-2015《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试验规程》 12. DZ/T 0374-2021《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 13. DZ/T 0033-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 14. DZ/T 0297-2017《金属矿地球物理测井规范》 15. GB/T 13908-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总则》 16. GB/T 25283-2010《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 17. 其他相关标准和规范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坚持依法勘查、循序渐进、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允许、综合勘查与综合评价的原则。 ★负责编报项目设计、野外工作总结、项目成果报告,并均通过专家评审。 ★各阶段的具体任务、工作内容及工作重点应根据工作区的具体情况,在设计中予以明确。应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开展相关工作。 ★勘查工作应做到“三边三及时”:边勘查、边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边指导施工;及时整理原始地质资料,及时编制各类过渡性及综合性图、表,及时提交成果报告。 (五)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作时间:不超过2年。具体阶段要求如下: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之内提交设计;自签订合同起两年内中标方提交验收申请。 ★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水灾、地震等)及国家计划或政策调整等造成停工,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且中标方能提供明确依据的,由中标方书面提出,省自然资源厅书面认可方可顺延有关工作期限。 (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统计报告和专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有重大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发现重要矿产地、重要异常地应及时报送专报。 ★钻探实施前,需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所涉及的涉密资料保管。 ★按照批复的项目设计进行施工。但实施过程中因地质条件等情况变化,需变更设计的,一般变更的,需经监理单位组织由设计评审的相关专家参与的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重大变更的,需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变更。因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等原因,项目无法实施的,应主动提出终止申请。项目终止后,需原渠道退回多付金额。 (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依据固体矿产勘查等相关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提交报告、附图、附表、附件。 (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主动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的单位开展的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理、质量检查与指导。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遵守国家、辽宁省及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人力和资金的投入,保证项目人员和设备安全,并为开展项目工作提供完善的劳动防护设施和保护用品,为野外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对本单位生产事故、职业危害的预防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树立绿色勘查理念,依据《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实施过程加强生态保护。 ★需要委托的业务应在项目设计书中予以明确。 ★配合甲方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0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电子备份文件的递交形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2、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机关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方式: 024-62789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 024-22503077、22516026 邮箱地址: syzbzx02@163.com 开户行: 建设银行浑南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各合同包保证金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晓龙 电话: 024-22503077、22516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