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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选取招标代理公司项目需求公示(2024-JKDWLN-F3002)(第1包)

某单位选取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2024-JKDWLN-F3002)

根据政府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某部选取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招标代理机构。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选取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DWLN-F3002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范围: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为准)

五、采购内容:遴选1家招标代理机构

六、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截止提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成立时间满3年(以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册时间为准);

2、营业范围包含工程、物资、服务采购招标代理业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需进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新疆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截图);

3、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税款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近3年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提供承诺函、“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新疆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6、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参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7、在喀什市区内拥有能够固定1个以上专门机构和5名以上的专职人员负责代理军队采购业务,专职人员熟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提供专门机构名称及专职人员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8、投标人在喀什市市区内具备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代理军队采购业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及其他办公条件;(提供固定办公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提供代理军队采购业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及其他办公条件的其他证明资料);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4月22日10时00分00秒---2024年04月26日1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法: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需附授权委托人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盖章资料前来我部获取采购文件。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2024年04月29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4月29日10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版递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4年04月29日10时30分00秒

谈判地点:喀什市

十、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联系人:石学伟

联系电话: 13040505617

地址:喀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