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招采网 > 招标信息 > 2024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喀什市吐曼路1号财富大厦三楼3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LJAAE-W3001(01-07)

项目名称:2024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40.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0.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物资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交货地点

交货期限

技术参数

1

电动监护病床、普通病床

30.5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采购单位通知发货后30日内完成供货、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试剂耗材签订合同后甲方指定配送时间(如涉及)

详见谈判文件

2

全自动酶免工作站

95

3

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90

4

大容量低温离心机

60

5

样本处理及孵育系统

35

6

全自动血型鉴定仪

全自动血液细菌培养仪

60

7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血细胞分析仪

70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单位通知发货后30日内完成供货、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试剂耗材签订合同后甲方指定配送时间(如涉及)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六)报价供应商在报名前登录军队采购网仔细阅读《关于启用新版供应商管理系统公告》,并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七)本项目特定资格:所投产品若为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另生产型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销售型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商授权,若非医疗器械,提供非医疗设备说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至2024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市吐曼路1号财富大厦三楼307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吐曼路1号财富大厦三楼3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吐曼路1号财富大厦三楼3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满足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且须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提供本单位依法缴纳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六个月的完税证明;

6.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

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9.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10.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11.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12.所投产品若为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另生产型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销售型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商授权书,若非医疗器械,提供非医疗设备说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医院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        

联系方式:李先生 0998-27311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甲鼎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吐曼路1号财富大厦三楼307室            

联系方式:刘雅琴 176901334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雅琴

电 话:  17690133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