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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4类区域(办公区域2个点位、家属区2个点位、幼儿园1个点位、空闲房产1个点位)的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一)办公区域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主要包括点位一绿化养护、绿植及花卉租摆、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给水及消防系统管理维护、热水系统管理维护、雨水及污水管线管理维护、供暖制冷系统管理维护、电力系统管理维护、电梯管理维护、机关设施设备零星维修以及点位二保安、保洁、设施设备维修服务等内容。(二)家属区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主要包括点位三、点位四2个家属区保安服务、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给水及消防系统管理维护、雨水及污水管线管理维护、供暖系统管理维护、电力系统管理维护、设施设备维修、设置更新公共信息栏、代收代缴费用以及总队点位四公寓区电梯运行维护修理等内容。(三)点位五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点位五公共卫生区域绿化、清扫、消毒、擦拭及设施维修等服务。(四)空闲房产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停偿收回的点位六项目的保安服务。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绿化养护、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等
需满足的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详见附件 609.00 2024年05月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769109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