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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0052工程施工招标公告(2024-JHNGCE-G1001)(第1包)

07080052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4-JHNGCE-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07080052工程施工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2.2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12071820.05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预计2024年5月开工,2024年11月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对两个小区内雨污水管线进行改造。具体以招标人要求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5质量标准: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和军队现行规范,符合广州市排水单元达标验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施工资质: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2)投标人若为广东省外注册单位,须提供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入粤登记证明注:须提供有效的入粤登记证明复印件,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入粤备案证明有效。

3)如省外注册单位未完成入粤备案,须承诺合同签订前完成入粤备案且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入粤备案证明有效。如省外注册的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未完成入粤备案从而影响中标结果,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1.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由投标企业在编(在册)职工担任,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2023年10月起算)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

3.2.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无港、澳、台及三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背景(提供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在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企业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情况;2020年至今没有拖欠税款情况;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备注:提供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及关于本项财务要求的声明函

3.4.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信用查询截图)②在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cn/)中,未被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企业与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在2020年至今没有骗取合同及其经济方面的严重违约行为,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受到军队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工程发包处罚的记录,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提供声明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备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自20221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经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否则视为无效证件,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规定,自20227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 2023626日,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5.1请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身份证(复印件)、近半年内(2023年10月起算)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查询证明(原件)等材料在广州市海珠区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3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同步领取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复制、扩散,并于开标当天将图纸归还给招标人。

5.4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联 系 人:章先生

电 话:18874351470020-88600659

2024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