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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防护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2024—JLNCBZ06—G1002)(第1包)

某单位防护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JLNCBZ06—G1002)

1.招标条件

某单位防护设施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4—JLNCBZ06—G1002)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拦标价:643408.13元。

2.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项目概况:新建362米长,高2.5米围墙及附属设施,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补充说明及答疑纪要等规定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按工程量清单完成装修改造、构建筑搭设、场地清理、建筑垃圾外运及消纳,符合国家、地方、军队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达到甲方的验收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名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名注册会计师签字和盖章。);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要求同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行提供得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审计报告须有可识别的二维码,识别信息需与供应商提供材料信息一致,如审计报告无可识别二维码,需单独提供说明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21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不良记录的截图或开标现场网上查验),投标人与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均未处于禁止/暂停投标期限内(以国家及省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公布的处罚信息为准);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7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

(1)项目负责人资格: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今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除经发包方允许外不得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

(2)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除经发包方允许外不得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提供承诺书)

(3)实行项目经理压证施工制度,招标人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项目经理的证件至工程完工后才退还。(提供承诺书)

(4)专职安全员资格: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限制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本项目前期设计或造价咨询或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项目前期设计或造价咨询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与本项目前期设计或造价咨询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投标人在招标单位现有建设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的;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

(11)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的;

(12)法律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3.9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提供承诺书);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具体流程如下:

(1)线下获取: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17室获取招标文件。

(2)电子邮件获取:投标人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文件费转款凭证,发送邮件至招标代理邮箱979564882@qq.com获取招标文件(word版)及其它资料(若有),邮件主题应采用固定格式及内容如下:“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工本费账户信息如下:

招标公司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账 号:250201600902454351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05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09时0分(北京时间)。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第一开标厅。

6.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5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6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一致。

8、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18512069868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

10.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渊、徐乐乐、刘正航、赵伟宏、雷海生

代理机构电话:0871-65718952

11.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8288938707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