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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健康促进馆建设项目(一期)意向公开(2024-WJWHTQ-G1001)(第1包)

某部健康促进馆建设项目(一期)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现将某部健康促进馆建设项目采购意向进行网上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健康促进馆建设项目

二、预算金额:187.58万元

三、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出之日起15日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建设多功能健康促进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公司,对440m2展馆进行整体装修改造,包括强弱电安装、展板制作、自流坪地面、墙面装饰板、石膏吊顶、监控器安装等。预计采购时间为20245月。

工期:4个月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为以下主体之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六)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必须在新版《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

(七)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有施工建筑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建议反馈方式

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按照下列要求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

(一)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的供应商。

(二)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必要时需提供相关材料,格式如下: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采购意向建议;

2.邮件内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等;

3.邮件附件:上述材料按序号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加盖公章),文件题目同邮件主题;

4.如材料未按要求,我部将拒收;

5.提出的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后续采购工作;

6.我部均不回复邮件。

(三)提交的意见建议形成PDF格式文件,与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312620371@qq.com,文件名称均与主题一致。

、联系方式

联系人:路助理

电 话:18986022193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