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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敏县分散式供水改善提升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额敏县分散式供水改善提升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BR-EM-2024-011(ZB)

项目名称:额敏县分散式供水改善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820000

最高限价(元):819619.0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额敏县分散式供水改善提升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2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加吾尔开占村新建DN160PE管20m,新建闸阀井1座,配套105块物联网水表及DN15入户管线4.20km; 拉斯拜村配套213块物联网水表及DN15入户管线8.52km;萨 尔乌楞村配套150块物联网水表及DN15入户管线6.00km,拆除重建闸阀井1座,配套DN200PE管30m;巴克新布鲁克村拆 除重建减压阀井1座。(具体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7月31日
83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是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区外进疆建筑企业办理信息报送册。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4日2024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 采购 ”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 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过期不予受理。未按上述要 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平台操作过程中如需帮助,可联系政采云平台客服热线 95763 获取技术支持。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 ”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 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 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 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
览器, 以便开标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额敏县水利局

地 址:额敏县文化路水利局

联系方式:15109016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新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额敏县文化路12号

联系方式:17599112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月

电 话:17599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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