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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维修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2024-JYDFXX-G1001)(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项目名称:某部维修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YDFXX-G1001

三、项目概况:选取一家工程维修单位,预算120.51万元;本项目确定1中标供应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复印件及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以及项目经理驻场和不做变更承诺书。(提供复印件及承诺书)

投标人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禁止投标期限内;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未处于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内(以上提供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五)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投标企业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提供复印件)。

)投标企业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提供复印件)

)投标企业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提供复印件)

)提供针对本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5月7日,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

(二)申领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北路3999号阳光恒昌商务公园E座办公楼商务办公3层304号。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复印件及承诺书)

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以及项目经理驻场和不做变更承诺书。(提供复印件及承诺书)

4.投标人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禁止投标期限内;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未处于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内,(以上提供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5.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投标企业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提供复印件)。

7.投标企业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提供复印件);

8.投标企业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提供复印件);

9提供针对本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上所有证件复印件二套(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确认,资料不齐全,不予接受。

  • 申领方式

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发售方式。

1.采取线下申领方式: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2.获取文件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北路3999号阳光恒昌商务公园E座办公楼商务办公3层304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52810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5281030

(三)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北路3999号阳光恒昌商务公园E座办公楼商务办公3304号。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5281030

(二)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北路3999号阳光恒昌商务公园E座办公楼商务办公3304号。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平台》(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曹女士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5099192876

真: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北路3999号阳光恒昌商务公园E座办公楼商务办公3304号。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兰先生

办公电话:0996-2377433

移动电话:18196448685

采购机构:新疆诚信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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