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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机关及执法办案中心食堂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机关及执法办案中心食堂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0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152024000056

项目名称:机关及执法办案中心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9日2024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64万元/年;最高限价:64万元/服务期3,合同一年一签2、采购计划文号:51011524210200006289[2024]003203、监督单位: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7271424、付款进度: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剩余款项按季度等比例支付。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投标人账户。付款条件:每次支付,投标人需提交付款申请,并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款项支付。投标人出具的发票金额有误或假发票,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并有权要求成交投标人承担因发票问题导致的所有损失和责任。5、采购品目:C22040000餐饮服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地址: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2009号

联系方式:028-82749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光华政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街道政通西路299号丽阳星座(商业)3号楼三楼301室

联系方式:028-82707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82707206

四川光华政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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