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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所政设施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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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辽宁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所政设施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4-18 至 2024-04-25
撰写单位: 辽宁明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明明
(辽宁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所政设施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000-174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所政设施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中4.工程量清单部分内容变更,详见采购文件。
2.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9日09点30分,
现变更为2024年05月09日09点30分。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8日 10时4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并递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移动硬盘或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的应以邮寄方式递交至以下邮寄地址:辽宁明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接收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一致,并且以邮寄送达至上述地址实际时间为准。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文件的供应商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的,可应邀采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3.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 马三家镇北街
联系方式: 024-89295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明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 024-234164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诗悦、张明明
电话: 024-2341646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