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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化学试剂及检验耗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XDEC-A20240410(招标文件编号:XDEC-A20240410)

二、项目名称: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化学试剂及检验耗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仁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鼎瑞街005号1号仓库2层2047室

中标(成交)金额:20.87248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
1河南仁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化学试剂及检验耗材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坤、弓书岭、杨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计取)计取,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96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0371-67135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            

联系方式:李静、曹振雨0371-66681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曹振雨

电 话:  0371-66681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