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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备案人员招聘笔试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备案人员招聘笔试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B-2024ZC060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备案人员招聘笔试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备案人员招聘笔试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2.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投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3.4投标人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5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6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3.7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8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9信用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注:以上详细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至2024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8日起至2024年5月8日下午17:30时止到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或在招标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投标登记表并填写完整后扫描发送至nx.hs@163.com,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与湖畔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张敏0951-7895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联系方式:王晶0951-5969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晶

电 话:  0951-5969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