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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招待所整修工程项目意向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2024-JLHKEL-G1006)(第1包)

某部招待所整修工程项目意向公开

2024-JLHKEL-G1006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招待所整修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1. 项目名称:某部招待所整修工程项目
  1.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13日
  2.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招待所整修项目

整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给排水、供电、供暖、门窗、卫生间、地面、墙面、吊顶、灯具、洁具等;购置家具电器主要包括桌、椅、床、柜、沙发、茶几、空调、电视等。

300万元

2024年5月

  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近三年业绩汇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军队采购活动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被行政处罚且被禁止准入的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中外合资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要求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1. 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参与意向,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请在公示时限内以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610824027@qq.com;发送标题: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向我单位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3. 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保密责任书

5.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6.“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我单位将根据反馈材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并做好保密工作,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竞谈)公告和招标(竞谈)文件为准。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助理

联系方式:17345440714

七、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王先生 15333578208

注: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