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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大道(官堰湖路-龙兴南路)照明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交通大道(官堰湖路-龙兴南路)照明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HBYZCG2024-022
  2. 采购计划备案号:420804-2024-00339
  3. 项目名称:交通大道(官堰湖路-龙兴南路)照明工程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预算金额:235.240000(万元)
  6. 最高限价:235.240000(万元)
  7. 采购需求:沿交通大道(官堰湖大道-龙兴南路)上新建市政路灯96盏,箱式变压器1台(详见工程量清单)
  8.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5.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无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关岗位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
  3. 方式: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不限获取时间段,由供应商自行下载)。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供应商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磋商文件。
  4.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始时间:2024年05月10日08点30分
  2.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点00分
  3. 地点: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评标,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供应商需登录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dd.hbncp.com.cn/),完成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上传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在线投标等一系列操作。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电子签章及相关技术支持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或2372645290)。
2.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发〔2022〕1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清单有关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6%(工程项目为2%)给予评审优惠。
3.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dd.hbncp.com.cn/)。
4.政采贷相关政策:详情登录http://218.200.85.85:9999/duodao查看。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荆门市掇刀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荆门市掇刀区龙井大道99号
    联系方式:0724-607380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宇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荆门市高新区·掇刀区深圳大道31号1幢301号
    联系方式:0724-690065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湖北宇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724-690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