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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供应商入库招标公告(2024-YJJSYT-W9007)(第1包)

根据相关规定,在我院从事危险化学品销售的供应商须为我单位危险化学品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只有通过审核入库的供应商方可在我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销售和参与我单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项目,为保障我单位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出入库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供应商入库

二、项目编号:2024-YJJSYT-W9007

三、项目概况

包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1

危险化学品供应商入库

1

许可证许可时限

北京

备注:已在我单位危险化学品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此次无须再次提交入库申请。

四、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三)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特殊经营许可资质。

五、报名材料递交时间、地点、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递交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5月9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二)递交地点:北京市

(三)递交方式:申请入库供应商须授权专人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报名材料时须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各一份,具体要求如下:

纸质版材料要求:将以下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骑缝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每页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申请入库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军队单位除外);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5.有效期内的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附录其他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本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附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与合作物流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物流公司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附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他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特殊运输许可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三种资质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7.如具有从事易制爆、易制毒、剧毒等特殊管控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的须将相关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

8.危险化学品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原件并加盖公章(具体格式见附件1);

9.危险化学品经营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具体格式见附件2)。

电子版材料要求:内容须包含纸质版材料中的全部文件(包含签字及盖章);格式为PDF;刻录载体为光盘

(四)注意事项

报名供应商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全责,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文件,将按照国家及军队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 发布。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石老师;黄老师

(二)电话:010-66931570;66931492

(三)传真:/

(四)通讯地址:北京市(邮编:100850)

(五)电子邮箱:cgs66931570@163.com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尹老师

办公电话:010-6693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