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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3栋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2024-JWJSYY-G3004)(第1包)

某单位3栋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招标

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3栋房屋拆除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砖混结构

2.2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拆除3栋房屋约2600平方、拆除新建围墙80m;

最高投标限价:35.3266(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显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2.6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授权书

3.7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天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天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子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9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430日至20245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22会议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4430日至20245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22会议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5131430分,地点为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13会议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邮 编:225000

联 系 人:林祖超

电 话:18652401357

传 真:87880638-8002

电子邮件:583502430@qq.com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扬州广陵支行

账 号:0500014090000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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