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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华南)营运中心2024年驳船跨港区调拨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商局港口(华南)营运中心2024年驳船跨港区调拨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招商局港口(华南)营运中心2024年驳船跨港区调拨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G110000017517609400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项目类型: 经营服务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5-06 14:00:00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名称: 赤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
联系人: 张丹
联系方式: 0755-26832283
邮箱: zhangdan6@cmhk.com
联合采购人: 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深圳妈港仓码有限公司,深圳赤湾港集装箱有限公司,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1号招商局港口大厦16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
王鹤
联系方式:
0755-88238763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名称: 招商局港口(华南)营运中心2024年驳船跨港区调拨服务项目
标段(包)编号: G1100000175176094001001
采购范围及内容: 1.驳船跨港区调拨服务,即供应商需提供驳船在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赤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深圳赤湾港集装箱有限公司、深圳妈港仓码有限公司、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任一港区(以下简称招商深西港区)装“调拨集装箱”,然后运往招商深西港区其中一个或多个港区卸船。2.涉及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时,供应商需负责向海事申报。更多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草案”与“第五章 采购需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1.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合法注册证明文件(如商业登记证)。1.2.供应商须承诺中选后可投入本项目的驳船数量不少于10艘(每艘船舱容≥120TEU),且在采购人有危险品箱、冷藏箱运输需求时能够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符合条件的驳船,报价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1.3.自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供应商须具有驳船运输服务业绩,报价时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或客户公司出具的加盖其公章的证明文件(须体现作业内容、作业地点、服务时间)。1.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③被招商局集团取消中选资格(处罚范围:全集团或招商港口)且处于处罚期内;④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与采购人发生合同纠纷;1.5.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3.供应商资格不符合本条要求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其报价将被否决。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 要求
询问截止时间: 2024-05-10 09:30:00
回复截止时间: 2024-05-11 09:3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5-14 09:30:00
文件开启时间: 2024-05-14 09:30:00
明细信息
服务名称 品类编号 品类名称 服务期限/数量 单位 税率(%)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合价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备注
含增值税模拟总报价 100304 水上运输 1.00000 “含税单价”/“含税合价”请填写为“含增值税模拟总报价”,该报价仅用于本次评审。实际中选后,采购人将按照中选人所报的各项作业服务的含增值税单价与作业发生量计算出该月应向中选人支付的作业服务费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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