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成-服务要素及框架集成建设采购项目技术方案征集公告(2024-JQ05-F1031)
某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成-服务要素及框架集成建设采购项目技术方案征集公告
(2024-JQ05-F103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征集,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应征。
一、项目名称:某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成—服务要素及框架集成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4-JQ05-F103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成—服务要素及框架集成建设(第1包) | 包含共用开发与验证环境建设、某网软件库开发、某智库开发、服务构件库开发4个子项 | 北京、武汉 | 2025年6月 | |
2 | 某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成—服务要素及框架集成建设(第2包) | 包含某网门户开发、某网智搜开发、服务智盾开发、运维大脑开发4个子项 | 北京、武汉 | 2025年6月 | |
说明:应征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应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应征:不接受;
2.项目预算:20625.25万元(第一包:10303.31;第二包:10321.94万元);
3.最高限价:20625.25万元(第一包:10303.31;第二包:10321.94万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不超过6家供应商入围,第2包确定不超过6家供应商入围。
四、应征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F0201、F0901)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具有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 密资格二级(含)以上资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七)应征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八)应征人参与军队采购,必须在提交应征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五、征集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 5 月 8 日至 5 月 14 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仅限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 采购服务大厅。
(三)申领征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模板见公告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应征前4个月内(不含应征当月)连续3个月由应征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模板见公告附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模板见公告附件);
5.应征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模板见公告附件);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并承诺处罚范围不包含F0201、F0901(模板见公告附件);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 密资格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
(四)申领方式
仅接受线下报名。应征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征集文件。
(五)征集文件售价:0元/份。
六、应征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递交应征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 6 月 4 日8时00分。
(二)递交应征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4 日9时30分。
(三)递交应征文件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 采购服务大厅。
(四)递交应征文件方式:由应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应征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 6 月 4 日9时 30分(应当与应征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 采购服务大厅。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2024年5月15日 14:30 。
(二)踏勘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领取文件后,联系踏勘联系人获取)。
(三)联系人:见征集文件第一章应征供应商须知第7.2条。
(四)联系电话:见征集文件第一章应征供应商须知第7.2条。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征集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应征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征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标前答疑会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2024年 5月 20 日 14:30 至 17:30 ,联系人:冯助理,电话:022-84653072,18722369173(因工作原因,电话经常不便接听。请供应商将拟参与项目名称、编号以及咨询问题编辑短信至联系人,联系人将通过短信答复。服务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征集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征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应征文件编制,由应征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逢助理
办公电话:022-84653072
移动电话:18722369173(因工作原因,电话经常不便接听。请供应商将拟参与项目名称、编号以及咨询问题编辑短信至联系人,联系人将通过短信答复。服务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传真:022-8465311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史助理
办公电话:022-84653011
移动电话:1302133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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