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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震局陕西省巨灾防范工程监理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Q-ZBDL-202404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巨灾防范工程监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补充联合体投标说明

更正内容:

对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联合体投标补充说明如下:

1.本项目监理工作包含房屋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和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内容监理工作,允许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含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单位和具备信息化、设备购置安装等监理能力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相应的责任,且承担中心站及其下属监测站观测环境和基础设施改造、一般站标准化改造等土建相关内容监理工作的成员单位,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4.承担相应监理工作的人员,应分别为承担对应监理工作的单位在职人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1)《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地震局)地方编制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边家村水文巷四号

联系方式:029-884654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三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广丰国际大厦2区18层

联系方式:13488338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敏

电话:13488338816

陕西三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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