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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姑孰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ASCG-3-F-F-2024-03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当涂县姑孰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4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的“三、获取采购文件”中:

“时间:2024424日至202443017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

“时间:2024424日至2024561730分(北京时间)”

(二)将“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增加以下内容:

34

“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模块”进入“融资服务”,查看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成交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供应商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

(三)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的“8、违约责任”中:

8.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或因甲方原因导致终止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金。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合同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损失情况予以赔偿或补偿。

8.2甲方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或延期支付合同款(不可抗力除外),应向乙方偿付延期款项的违约金,金额每日按逾期款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

8.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甲、乙方无法履约,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

8.4上述违约金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双方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8.5乙方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经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每逾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

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服务;

②乙方送交的服务经验收不合格。

8.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为乙方人员的责任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更正为:

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延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延期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延期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8.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或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延期付款(或延期返还)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或应返还而未返还)款的0.0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延期付款(或返还)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8.3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损失情况予以赔偿或补偿。

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8.5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8.6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8.7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更正日期:202456

与此相关内容均作相应变更。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获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当涂县姑孰镇人民政府

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县于湖路209

联系方式:李晓民18505555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臻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中路149

联系方式:18225555153/182982235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愿、贺云

电话:18225555153/18298223557

附件:更正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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