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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异构信息处理与智能分析服务管理工具(二次)招标公告(第二次)(2024-JY27-F1001)(第1包)

某部异构信息处理与智能分析服务

管理工具(二次)采购公告

2024-JY27-F1001

一、项目名称:某部异构信息处理与智能分析服务管理工具(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Y27-F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货期

备注

1

异构信息处理与智能分析服务管理工具

具体见招标文件

辽宁沈阳

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最高限价:116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或原三级(含)以上保密资质。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放时间:2024年5月8日-13日(08:3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

(二)发放地点:沈阳市沈河区。

(三)发放方式: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的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资料1份。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或原三级(含)以上保密资质证书;

8.承诺书(见附件);

9.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见附件);

10.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银联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接收快递的地址及邮编)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5月30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0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

(四)投标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5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谈判地点:沈阳市沈河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助理、闫助理

办公电话:024-28879331

移动电话:1870402625917694940129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冯助理

办公电话:024-28837332

二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