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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级系统建设(2024-JK01-F1055)征求意见公告

我单位拟对某某级系统建设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某某级系统建设

二、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名称

质量技术标准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某某级系统建设

详见技术文件

1

14494.63

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交付

甲方指定地点

三、技术参数、要求:

线下领取技术文件。

(一)领取时间:202459日至2024514日每天上午08:00:0011:30:00,下午14:30:0016:30: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六号八区加油站对面院落办公楼南侧业务办理大厅。(地图搜索“物资采购站”)

(三)申领方式:指定专人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到现场领取,申领材料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7.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资格证书。

四、公示时间:2024年0509-2024年0514

五、反馈渠道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站,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级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关停旧版供应商库,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项目除外)。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助理

办公电话:010-66712657

移动电话:18610860083,18852122720

传真:010-66712663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警备东路六号八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010-66712603

移动电话:15306497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