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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第六中学内新建小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M-QYCH-202403-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第六中学内新建小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付款方式、详细评审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采购人7天内支付中标供应商至合同总价的30%

2期:支付比例50%,支付比例50%,主体设备进场后,采购方7天内支付中标供应商至合同总价的80%

3期:支付比例17%,支付比例17%,取得第三方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采购方7天内支付中标供应商至合同总价的97%

4期:支付比例3%,支付比例3%,剩余3%质保金待保修期满一年后支付。

更正为: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采购人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供应商至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50%,主体设备进场后,采购方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供应商至合同总价的80%

3期:支付比例17%,取得第三方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采购方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供应商至合同总价的97%

4期:支付比例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待质保期满后,按有关流程采购人十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剩余3%

原采购文件:

投标人综合实力 (9.0)

1、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的,得3分; 2、投标人具有已授权的污水处理相关发明专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得2分,最高得4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已授权的污水处理相关实用新型专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得1分,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

投标人综合实力 (9.0)

1、投标人具有已授权的污水处理相关发明专利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已授权的污水处理相关实用新型专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得1分,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有效的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茂名市茂南区袂花镇人民政府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工业大道

联系方式:0668-276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茂名创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计星南路8号大院11号楼602房

联系方式:0668-2299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观寿

电话:0668-2299363

茂名创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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