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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关帝庙镇黄屯村共富农场二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4年关帝庙镇黄屯村共富农场二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CG2024023

二、项目名称:2024年关帝庙镇黄屯村共富农场二期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隆旭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经济开发区汽博城35栋101

成交金额:1708000元(大写:壹佰柒拾万零捌仟元整)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708000元(大写:壹佰柒拾万零捌仟元整)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7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2024年关帝庙镇黄屯村共富农场二期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位于宿州市砀山县,具体包括双拼大棚的降温系统、通风系统及外遮阳系统、青苗基地内保温系统、风机系统及控制系统;共富农场排水工程;机井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范文秀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34131566344

五、评审专家名单:蔡宏伟(组长)、陈文报、李桂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执行,代理费2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09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汉王路与梨都东路岔路口往东约60米,联系电话:张工 1521252551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砀山县关帝庙镇人民政府

址:砀山县关帝庙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李部长 15555723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砀山县汉王路与梨都东路岔路口往东约 60 米

联系方式:张工 15212525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话:15212525512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4年05月08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