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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鸿远教学楼提升改造(三)——家具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安大学鸿远教学楼提升改造(三)——家具采购与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王寺街道征和四路沣东自贸产业园2号楼2楼2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B2024004H/GSZB2024014/YMD-2023633F-008

项目名称:长安大学鸿远教学楼提升改造(三)——家具采购与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396.2086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6.2086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鸿远教学楼提升改造(三)——家具采购与安装,包括一标段一区1-3层,二标段二区2、3层家具各1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号

合同标段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长安大学鸿远教学楼提升改造(三)——家具采购与安装项目(一区)

1

详见招标文件

2351893.25

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2

长安大学鸿远教学楼提升改造(三)——家具采购与安装项目(二区)

1

详见招标文件

1610193.00

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即可备料生产,待施工现场满足安装条件后进场安装,在指定日期之前完成(含家具安装及清理现场,保持作业区环境卫生),中标人承诺严格按照工期进行进场作业。根据项目特点,家具须生产完晾置不少于30天再安装,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安排生产、晾置,相应已包括在响应总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适用各标段)(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的不良行为记录,且未受投标限制的;供应商不得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受过行政处罚;供应商不得与招标人有涉诉或关联涉诉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响应。(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1日 至2024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王寺街道征和四路沣东自贸产业园2号楼2楼209室)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携带介绍信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王寺街道征和四路沣东自贸产业园2号楼2楼209室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2区3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安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发布。

(三)供应商可以同时响应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四)售价:每标段¥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安大学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        

联系方式:韩老师 029-82334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6号楼516室            

联系方式:王梅 18710892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梅

电 话:  1871089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