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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兴隆台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兴隆台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盘锦市兴隆台区世纪小区物业六公司办公楼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XHPJ-2403001

项目名称:兴隆台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兴隆台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最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3日 至2024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世纪小区物业六公司办公楼四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世纪小区物业六公司办公楼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世纪小区物业六公司办公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以上复印件都需加盖公章。

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需加盖公章,2.参加会议人员身份证原件。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上发布。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云汇北路1号        

联系方式:李妍 0427-2907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世纪小区物业六公司办公楼四楼            

联系方式:李工 13942766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13942766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