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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会议交流中心改造招标公告(2024-JL1103-G1006)

某部会议交流中心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会议交流中心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4-JL1103-G1006)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房屋屋顶拆除,内外墙面、门窗、地面、绿化施工。

2.2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2.3招标项目估算价:1,747,626.06元。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房屋屋顶拆除,内外墙面、门窗、地面、绿化施工。

2.6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信誉要求: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留存)。

3.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

1)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2)技术负责人资格:技术负责人为中级以上工程师。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投标人在参加军队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中,需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注册。请各投标人及时进行注册登记(以采购机构核查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时间:2024年513日至2024年517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发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5.3发售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于报名截止后统一发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邮箱(与提交报名材料邮箱一致)。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通过电子邮箱报名。报名材料采用A4纸幅面加盖公司鲜章,请发送至邮箱1425934294@qq.com,文件名:公司名称,邮件主题:G1006+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招标文件接收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法人身份证号+企业开户行+企业银行账号,提供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复印件扫描无效),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原件,公告附件2,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原件,公告附件3,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原件,公告附件4)。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527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279时30分。

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媒介上发布(注:其他平台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编:650233

人:龙菲宇

话:0871-63334911、18213908823

真:0871-63334911

电子邮件:1425934294@qq.com

9.监督部门

人:魏助理

话:0871-6478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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