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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锦州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合并装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B1A543761714460887812-20240506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锦州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合并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001包产品名称:轻型防化服

实质性要求1变更为:产品整体要求符合XF770-2008《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标准。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资质认定。

002包产品名称:空气呼吸器

实质性要求1变更为:符合国家XF124-2013《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标准,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资质认定。

003包产品名称:冰面行动辅助套装

实质性要求★2变更为:(1)冰爪:总体性能满足GB/T 10125-2012《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要求,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资质认定。

(2)爬行辅助器(冰锥):总体性能满足GB/T 2411-2008《塑料和硬橡胶使用硬度计测定压痕硬度(邵氏硬度)》要求,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资质认定。

(3)冰镐:总体性能满足GB/T230.1-2018《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要求,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资质认定。

(4)冰锚:符合230.1-2018《金属材料洛氏硬度测试第1部分试验方法》要求,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资质认定。

004包产品名称:可燃气体检测仪

实质性要求1变更为:符合GB/T 20936.1-2022爆炸性环境用气体探测器第1部分:可燃气体探测器性能要求,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资质认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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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学苑路16号        

联系方式:于先生、0416-38825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416-3486888 15941602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0416-3486888 15941602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