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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铁路公安局本级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沈阳铁路公安局本级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全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市浑南区南京南街668-11号1门3楼3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S-Z-2024-B-011

项目名称:沈阳铁路公安局本级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1)工时单价折扣最高限价:按照维修车型4s店定价标准的70.00%;

(2)配件材料折扣最高限价:按照维修车型4s店定价标准的70.00%。

采购需求:19辆车辆的车辆维修、轮胎更换和汽车装饰等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已在所在地县级及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至202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全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市浑南区南京南街668-11号1门3楼309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全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市浑南区南京南街668-11号1门3楼3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全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市浑南区南京南街668-11号1门3楼3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铁路公安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99号        

联系方式:李警官 024-62027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全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南京南街668-11号1门3楼309室            

联系方式:李靓 024-66392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靓

电 话:  024-6639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