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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储备粮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锦州市储备粮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五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西门外里古城新苑31-5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WY2024-FW-004

项目名称:锦州市储备粮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锦州市储备粮保险服务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3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有相应的业务资格;3.2同一保险公司只允许其授权的一家保险投标机构参与投标;3.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4日 至2024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五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西门外里古城新苑31-56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五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西门外里古城新苑31-56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五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西门外里古城新苑31-5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五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③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④企业资质证书及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华粮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        

联系方式:0416-5181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五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西门外里古城新苑31-56号            

联系方式:姚女士、0416-2855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女士

电 话:  0416-285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