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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某单位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2024-JWBJQC-F1001)

项目概况

北京市某单位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22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WBJQC-F1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某单位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北京市某单位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北京市范围内,主要为西城区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40万元

3.最高限价:40万元

4.本项目确定2家供应商中标,任务量金额依据排名依次递减的原则确定承担任务数量或范围;两家按照6:4的比例分配,供应商执行各自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拥有一类车辆维修资质(具备维修小型车、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资质)。序号类别名称适用范围及特定资格条件设定情况1车辆维修一类车辆维修资质--类汽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小型车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7日 至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225室

方式: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拥有一类车辆维修资质(具备维修小型车、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资质) 。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展华商务B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注册入库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以采购机构现场查询入库情况为准。

(9)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服务类项目适用)。

(10)本项目特定资格:拥有一类车辆维修资质(具备维修小型车、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资质)。

序号

类别

名称

适用范围及特定资格条件设定情况

1

车辆维修

一类车辆维修资质

--类汽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小型车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

(二)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三)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来女士

办公电话:1366923886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010-65000710/010-85343435             

联系方式:韩越、 黄正、程哲、张瑜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越

电 话:  010-8534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