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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祥谦镇双龙村内河清淤整治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FJRHCS20240101(招标文件编号:FJRHCS20240101)

二、项目名称:闽侯县祥谦镇双龙村内河清淤整治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雄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西大道 69 号员工公寓 32 幢 1 梯 401 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41.8057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工程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
1福建雄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闽侯县祥谦镇双龙村内河清淤整治工程闽侯县祥谦镇双龙村内河清淤整治工程60个日历天江斌星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夏忠朝(组长)、林金清、郑维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成交)人收取,中标人(成交)应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伍仟元整。(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中标(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屿支行;账 号:418280332312。(本项目其他有关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格及符合性进行审查,并根据财库[2014]214号规定单一对参加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进行磋商评议:资格审查部分:福建警声市政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余三家投标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福建雄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评审综合得分97.3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祥谦镇双龙村民委员会     

地址:闽侯县祥谦镇双龙村        

联系方式:林书记13665019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二层(西面)            

联系方式:林顺莹18965055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顺莹

电 话:  18965055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