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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亨新区零星工程(2023)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SMF-2024-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翠亨新区零星工程(2023)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 5.详细评审 商务部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20.0分)

1、项目负责人(满分8分):具有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得4分;高级或以上市政类工程师职称证得4分;中级市政类工程师职称证得3分(同时提供高级、中级市政类工程师职称的按高分计算,不重复得分)。

2.技术负责人(满分8分):具有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得4分;高级或以上市政类工程师职称证得4分;具有中级市政类工程师职称证,得3分(同时提供高级、中级市政类工程师职称的按高分计算,不重复得分)。

3.管理人员(满分4分)。市政公用类两名:具有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市政类工程师职称证,得3分;具有助理工程师得1分。

更正为: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20.0分)

1、项目负责人(满分8分):具有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得4分;高级或以上市政类工程师职称证得4分;中级市政类工程师职称证得3分(同时提供高级、中级市政类工程师职称的按高分计算,不重复得分)。

2.技术负责人(满分8分):具有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得4分;高级或以上市政类工程师职称证得4分;具有中级市政类工程师职称证,得3分(同时提供高级、中级市政类工程师职称的按高分计算,不重复得分)。

3.管理人员(满分4分)。市政公用类两名:具有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市政类工程师职称证,得3分;具有助理工程师得1分。

注:须提供符合以上评审要求的资格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由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供应商未能提供以上人员社保的,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书 (承诺书内容自行编制,内容不限于:“若我单位中标,合同签订时保证按响应文件中所配备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全部到位并提供所有人员的有关证书和劳务证明文件 (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中标资格。”)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视为满足社保评审要求不按要求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4.开评标有关事项:
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项目采用电子远程电子开标环节使用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gongyinshan.html。
2)请供应商按“远程电子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
3)本项目将在智慧云平台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供应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4)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事务中心

地址:中山翠亨新区马鞍岛香山大道翠亨新区规划馆

联系方式:0760-88586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山市秒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花园紫荟商务中心3栋621房

联系方式:0760-89889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永滔

电话:0760-89889139

中山市秒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