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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急救箱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急救箱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FZC(2024)-004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急救箱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急救箱采购项目
数量:2000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提交到甲方指定地点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所投产品属于第一、二类医疗器械,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8日2024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如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电子交易规则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投标人使用政采云电子保函代替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在线完成保函的申请、审核、开票、出函等环节,投标企业注意区分办理保函类型,并确认投标有效期,如采用政采云电子保函,可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顶部通栏【电子保函】模块查看:
直达链接(电子保函):
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letter/xinjiang?pageModelFlag=650000
金融服务支撑热线:0991-2661159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

地 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773号

联系方式:0991-2566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社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黄山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B区602

联系方式:13031346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轩

电 话:1303134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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