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招采网 > 意向公示 > 冬季供暖LNG天然气采购需求公示

冬季供暖LNG天然气采购需求公示

冬季供暖LNG天然气采购需求公示

我部拟组织冬季供暖LNG天然气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存有意见建议的,请于公示截止前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

一、项目名称:冬季供暖LNG天然气采购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预算:2,000,000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控股或者入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7.投标人为非天然气生产厂商的,须提交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四)需求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金额 备注
1LNG天然气550,000立方米2,000,000

(五)技术要求:

LNG燃气质量符合GB-17820-2012《天然气》中II类气质标准,且检测结果达标。

(六)商务要求:

1.采购标的和数量

采购冬季供暖LNG燃气550000立方米,预算金额200万元。送气周期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3月31日。

2.货款及运杂费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本采购项目分批次付款,不预付贷款,供应商每次供气完成,经需求方验收合格后,按照中标单价,30天内将此批气款结清,遇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进行结算的可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推迟结算。结算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或不真实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和处以相应处罚,并在军队采购网上予以公示。

(2)报价范围:本项目报价包含所有出厂到交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配送、储罐检测、加罐、保险、开票税金、售后等。

3.商务要求

(1)合同签订、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合同签订:本次招标收取合同金额的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若未按时交付产品,或交付产品性能未能达到指定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全部交付后全额无息退还,甲方可以在合同最终支付结算时,一并办理履约保证金返还。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内送达第一批(必须在我部供暖季前完成供气,后续送气时间以我部实际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四方台村、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龙关镇、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老幼屯村)。

交货方式:按需方要求发运到指定地点,完成装卸,配合甲方进行验收等工作(供暖期内,供应商保证按照我部需求持续不断的供应天然气,若出现断供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2)售后服务

①需方已有液态储罐,不需供应商提供,送气供应商负责对我部3个单位液态储罐进行1次安全检测。

②送气供应商负责LNG天然气的运输、加罐等工作。加罐时须有专业人员在现场负责安全工作。

③投标供应商能够按照甲方要求将第一批(约45000立方米)送至指定地点,剩余批次接受通知后,72小时内按时配送。

4.采购方式及分包建议

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向他人转让。

5.专利权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控告。同时,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先生

固定电话:0313-8786031

手机:19930302785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

监督人:赵先生

固定电话:03138786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