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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卫星影像应用效能评估招标公告(第三次)(2023-JJ01-F2072)(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采购资金已落实,欢迎贵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某专用数字图保障效能评估

二、项目编号: 2023-JJ01-F2072

三、项目概况:

北京某单位现需开展某应用效能评估项目,内容主要为开展不同视角卫星影像应用和精度评定方法研究,通过作业系统评估卫星影像在实际使用中的应用效能,要求在合同签订16个月内分批次交付,交付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经费预算950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有承担项目明确的建设内容业务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直接或间接外商(含港澳台)投资,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其中:具有承担项目明确的建设内容业务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这3条资格条件考核标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一致,应提供相关承诺;无直接或间接外商(含港澳台)投资需提供:①投标供应商无直接或间接外商(含港澳台)投资的书面声明②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③投标供应商承诺书。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①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格;②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资质。

提示:参与相关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登录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http://118.64.254.72/)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30日-6月6日(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32号院A06号楼

(三)报名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投标人提交报名材料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授权代表在报名前4个月内(不含报名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无直接或间接外商(含港澳台)投资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投标供应商承诺书。

8.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9.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

10.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资质证书复印件。

1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以上提供的报名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单页材料的,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多页材料的,可在首页及尾页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并标注页码。

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系 人:徐琳

办公电话:010-66337562

移动电话:13935169046

真:/

址: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32号院A06号楼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席瑞国

办公电话:010-66337555

移动电话:1810127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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