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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室内监控系统设备采购(第二次)采购结果公示(2024-JLXLBB-W3006)(第1包)

某部室内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某部室内监控系统设备采购(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LXLBB-W3006

三、公示期限20245月30日至2024年6月3

四、评审结果

第一名:成都宏天智电子有限公司报价为182,000.00元;

第二名:成都冠胜科技有限公司,报价为185,500.00元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预中标单位:成都宏天智电子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182,0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贰仟元整)。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次公告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某部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9989241998

代理机构:四川华成世纪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宁路12号16层1601号

人:杨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028-86781238-700

、监督方式

报名商家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相关投标事项时应当以电话、短信、邮件的方式进行,咨询时应当录音或截图,若有投诉时可通过纪检监督电话举报,同时将录音、截图等信息发送至纪检监督邮箱。举报方式如下:

纪检监督联系人:先生

纪检监督电话:15331331471

纪检监督邮箱:jjjd7725001@163.com

温馨提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质疑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于能够自行作出答复的质疑,应当直接给予答复;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提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公告中未明确的内容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