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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财物第三方处置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2024-JWHJYZ-F1003)(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涉案财物第三方处置机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HJYZ-F1003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价值评估

详见采购需求

上海市

3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该项目为入围类项目,不涉及具体预算,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3.最高限价:

3.1 包件1根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按发改价格【20092914号文件最低差额计费率*1-自报下浮率)进行计算,收费下浮率不小于10%(即下浮率≥10%;本项目第1 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如有缺项请附情况说明,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提供承诺)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六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如依法无需缴纳税收或者社保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承诺)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提供承诺)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1.包件1:具备资产评估机构上海市财政局备案证明或价格鉴证评估机构资质等相关资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 531日至 6 7日,每日上午9 :30 11 :00 ,下午13 :30 16 :00

(二)申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详见本公告第四条第(九)项明确的

8.本招标公告第四条第()项第()项所述需要提供的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 申领方式

邮件报名领购:报名资料发送至mtzb@mingtaizx.com.cn,注明项目名称、包件名称及供应商名称。(注: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本项目仅支持公对公转账。

开户账号: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宁路支行

开户账号:31050171380000000401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项目名称和包件号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062609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61000分。

(三)投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法人应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06261000分。

(二)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王煜臣、郭云为

办公电话:021-52868273

移动电话:16621270139

真:021-52868273

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