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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涉案车辆拆解鉴定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HH202405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涉案车辆拆解鉴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涉案车辆拆解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6月3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年6月3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现修改为: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涉案车辆拆解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6月6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年6月6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三、服务承诺及检验时间

  • 供应商承诺具有具备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3名以上(具体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合同签订前必须提供人员的资质证书及聘用合同。
  • 供应商须有较快的工作响应速度。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供应商应在要求的时间(荷城街道、杨和镇:30分钟内;明城镇、更合镇:60分钟内)派鉴定人到场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
  • 供应商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检验鉴定书并送达采购人,特殊情况下须经采购人同意可延长10个工作日。无合理理由不得拒绝采购人的委托。
  • 部分特殊案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制作完成检验鉴定书并送达采购人。无合理理由不得拒绝采购人的委托。
  • 车辆复检率要控制在3%以内。

如出现争议项目须给出合理解释及补救措施。

现修改为:

三、服务承诺及检验时间

  • 供应商承诺具有具备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3名以上(具体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合同签订前必须提供人员的资质证书及聘用合同。
  • 供应商须有较快的工作响应速度。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供应商应在要求的时间(荷城街道、杨和镇:60分钟内;明城镇、更合镇:90分钟内)派鉴定人到场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
  • 供应商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检验鉴定书并送达采购人,特殊情况下须经采购人同意可延长10个工作日。无合理理由不得拒绝采购人的委托。
  • 部分特殊案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制作完成检验鉴定书并送达采购人。无合理理由不得拒绝采购人的委托。
  • 车辆复检率要控制在3%以内。

如出现争议项目须给出合理解释及补救措施。

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权重分配:

4.权重分配(100%)

项目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价格部分

分值

45%

45%

10%

现修改为:

4.权重分配(100%)

项目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价格部分

分值

40%

45%

15%

4、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45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同类项目业绩

15分

磋商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承接过同类项目业绩的: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得15分。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签订日期),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资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

企业资质

15分

一、投标人具有以下有效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5分,最高得15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

注:须提供上述有效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3

投标人能力验证评价

15分

获得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颁发的能力验证结果报告通知书情况进行评分,鉴定能力验证领域项目为痕迹鉴定(验证项目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2023年度能力验证中“满意”评价的每份得5分;为“通过”评价每份得3分;本项目最高得分15分。备注:提供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颁发的能力验证结果报告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无或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不得分。

现修改为:

商务部分(40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同类项目业绩

16分

磋商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承接过同类项目业绩的:提供一项得4分,最高得16分。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签订日期),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资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

企业资质

6分

一、投标人具有以下有效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注:须提供上述有效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实力

6分

投标人具有CNASCMA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6分。

注:须提供上述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能力验证评价

12分

获得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颁发的能力验证结果报告通知书情况进行评分,鉴定能力验证领域项目为痕迹鉴定(验证项目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2023年度能力验证中“满意”评价的每份得4分;为“通过”评价每份得2分;本项目最高得分12分。备注:提供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颁发的能力验证结果报告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无或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不得分。

5、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价格部分:

价格部分( 10分)

序号

评分因素

价格权

评分标准

1

价格部分

10%

各投标单位自由报价(下浮率b%,0≤b≤100),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下浮最高的投标下浮率为评标基准下浮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00-评标基准下浮率×100)/(100-投标下浮率×100)×价格权值×100

现修改为:

部分( 15分)

序号

评分因素

价格权

评分标准

1

价格部分

15%

各投标单位自由报价(下浮率b%,0≤b≤100),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下浮最高的投标下浮率为评标基准下浮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00-评标基准下浮率×100)/(100-投标下浮率×100)×价格权值×100

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注:本澄清/修改文件为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与磋商文件一并阅读,如果本澄清/修改文件与磋商文件发生矛盾时,以本澄清/修改文件内容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83号        

联系方式:0757-88828485-85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联系方式:0757-88668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小姐

电 话:  0757-88668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