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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林相改善及景观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福清市林相改善及景观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B(GK)20240102

项目名称:福清市林相改善及景观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预算金额: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9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9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49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福清市林相改善及景观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1

49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及采购人提供基础资料齐全后,中标人须在2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福清市林相改善及景观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方案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福清市林相改善及景观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具体实施方案纸质版一式六份,电子文档各一套,内容包括:方案文本、施工蓝图等。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3.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3日 至2024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邮件获取方式 ① 从招标公告页面下载附件《招标项目登记表》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② 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交纳账户见《招标项目登记表》末项),并将《招标项目登记表》、相关报名材料及汇款单据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312267673@qq.com(报名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③与我司联系人林工059186216625,确认款项是否到账,相关文件是否收悉; ④我司按招标文件指定的邮箱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如需发票邮费自理。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联系方式:陈亮13960937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            

联系方式:林杰芬0591-86216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杰芬

电 话:  0591-86216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