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招采网 > 招标信息 >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务通移动办公通信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务通移动办公通信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3012024000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务通移动办公通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服务要求、其他要求等内容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四)运行环境”中:

7.流量:≥60G;语音:≥1000分钟(可实现卫星通话);V网:≥3000分钟;短信:≥50条;加密语音:≥300分钟;加密短信:≥100条。

现变更为:

7.流量:≥60G/月;语音:≥1000分钟/月;V网:≥3000分钟/月;短信:≥50条/月;加密语音:≥300分钟/月;加密短信:≥100条/月。

2.原磋商文件第三章“3.4其他要求”中:

3.4.4供应商拟派的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证书。 3.4.5供应商需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类似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现变更为:

3.4.4供应商需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类似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原磋商文件第五章“5.4.2评分标准”中:

履约能力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一级证书得3分。注:提供人员证书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为依据。 2.供应商自成立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案例,每具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提供类似项目案例成交(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为依据。(共同评审因素)

6.00

客观

评分标准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现变更为:

履约能力

供应商自成立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案例,每具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提供类似项目案例成交(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为依据。(共同评审因素)

6.00

客观

评分标准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自贡市财政局;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813-2110917;
联系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五星街77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南安路209号

联系方式:0813-4706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富川路29号2栋

联系方式:0813-5358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杰

电话:0813-5358802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