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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本级)吉林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本级)吉林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编号:JLSZC2024011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8日 08: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变更的事项、内容:

(1)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二章货物需求和评标办法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一览表中变更如下:

1.第3包 设备类三标段序号27灭火无人机删除第6条6.最大续航时间:24h;

2.第7包 特种车辆类一标段

序号4泡沫消防车第1.2条由1.2 满载总质量:17500kg变更为1.2 满载总质量:17500kg;

序号7中大型排水抢险车中由乘坐人数(人)2+3 变更为乘坐人数(人)2

2)招标文件需求部分第二章货物需求和评标办法评分变更如下:

1.第5、6、7、8、9包评分商务因素分关于 业绩(6分)均由投标人2020年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6分。评分依据: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单位近年的类似合同不重复计算业绩,仅算一个业绩。 变更为投标人2020年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6分。评分依据: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单位近年的类似合同不重复计算业绩,仅算一个业绩。

2.第7包特种车辆类一标段评分技术因素分 评分依据:1.中小型水陆两栖救援车、消防摩托车(一):需提供投标产品省级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未提供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 变更为评分依据:1.中小型水陆两栖救援车、消防摩托车(一):需提供投标产品省级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未提供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本级)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727号

联系人:胡溪

联系电话:0431-85096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溦蔚

电话:0431-81866980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